【内地妇袭港人】事主女儿否认曾骂被告是“大陆蝗”
内地妇涉嫌于沙田港铁站外袭击港人母女案今续审。事主女儿今作供,她供称,案发当天被告女儿打其两岁大姨甥,她用脚做阻挡,之后他们再相遇,被告与丈夫分别撞她肩,她感到安全受威胁,便用手机拍下被告容貌。未几,被告突然冲向她们,并把母亲推跌在地。她称被告推人后想离开,她阻止被告离开时,被被告扯头发、及打她左眼角、额头及上臂,她又否认曾说大陆人是“垃圾”及骂被告“大陆蝗”。
著被告看好女儿反被骂:你哋啲香港人好巴闭
事主女儿刘君媚供称,当天与母亲林月芬及两岁大姨甥到沙田新城市广场逛街,见到被告黄玉凤(27岁)女儿行近其姨甥,突用手拍姨甥子头部,她即上前用脚挡著姨甥,被告见状亦走上前质问她发生甚么事,并说:“做咩郁手郁脚。”她叫被告要看好女儿时,被告骂她:“你哋啲香港人好巴闭。”然后各自离去。
刘指,他们及后再在商场升降机附近相遇,刘称她出升降机时,右肩被人撞了一下,并听到被告说:“终于见到你哋。”被告丈夫之后亦再撞她左肩一下。由于她感到安全受威胁,故以手机拍下被告,期间被告曾回头望向她。当刘正要将电话放回袋内时,被告突然在距离4至5米的位置快速冲向她及林,被告用左手推刘左肩,并用右手推跌刘的母亲。
往问母亲伤势即被被告扯头发
刘形容,被告力度十分大,“连我咁大个人都差啲跌”,力度似被硬物撞,其母随即“嘭”一声,后脑著地,并呈大字形跌在地上。刘查问母亲伤势,母亲哭说好痛,她又发现母亲后脑肿起,形状如掌头般大,她即捉被告手,阻止被告离开,但遭被告扯头发,被告继而打她眼角、额头、左肩及上臂。刘称被告最终入港铁站闸门,她大叫,并向途人求助,被告最终被港铁职员截停。
刘否认曾辩方所指般指骂被告是“大陆蝗”、“大陆鬼”及“垃圾”,她又否认一直用手机追影被告。
辩方指,被告推开林,故林与刘紧贴在一起,而刘反手将林拨到身后,刘否认该说法,并指当时双手抱姨甥,否认曾拨到母亲。
事主女儿否认夸大其词
辩方下午盘问事主女儿刘君媚,并指刘供称遭被告用硬物施袭,但口供却指被告用手打她额,质疑刘说法不一。刘解释她没有被告用甚么硬物打她,又称她曾向警员提及,但警员没有记录下来。她又否认指被告用硬物撞她是夸张说法。
辩方续指,刘曾冲上前打被告,被告自卫才将她推开,期间刘用手抓被告,令被告手臂留下下四条抓痕,刘否认并称她只是捉住被告手腕,没有捉她手臂。
医生指事主没有中风
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内科脑专科医生区颖芝供称,事主林月芬跌伤后,后脑出现直径3厘米大,呈圆形范围的伤势,另外皮下有少许出血,软组织有肿胀。裁判官问会否有潜在危险,区指林没有中风,而头痛及头晕等后遗症则因人而异。
被告离庭时遭旁听人士辱骂
被告今天在休庭后,与丈夫及男亲友一行四人步出法院,惟数名前来听审的数名男女已在庭外“恭候”被告等人,沿途一直以粗言辱骂被告,其中以头巾包头,身穿蓝衣的男子一直近距离用手机拍摄被告,及阻止被告一行人前进,男子更出手除去被告的帽子,被告亦以手机反拍男子反击。被告律师曾向80米外的三名警员求助,惟警员表示“无事”,未有上前介入。
被告否认一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她于今年5月9日在沙田港铁站6号舖美心西饼外非法及恶意伤害女子林月芬及刘君媚,令二人受伤。
案件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STCC165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