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地妇为享优惠扮细 拿错假证出境被揭发 判监两月
四名年过55岁的山东农妇,声称按导游安排要降低旅行团的平均年龄而“扮细”,并使用导游分发的假证件在旅港期间使用,怎料离港时却拿错假证件出境,从而被入境处职员发现。四妇人今早在沙田法院承认使用伪造旅游证件罪名,裁判官黄士翔认为四人用假证只为旅游,且都是按旅行团安排,判她们入狱2个月,但警告有关控罪可被判1年至年半的监禁。
官指被告用假证并非找工作
裁判官判刑时称,被告声称来港之时不知假证安排,真证件在来港后便被旅社职员收起,处境困难。而被告们的假证并非用于找工作,只是用于购物,与一般同类案件不同。而所有计划、制造及使用假证的安排,均是旅行社负责,被告只是计划中的一部分,故认为短期监禁已收阻吓之效。
四名被告:孟宪红(58岁)、祝宝云(56岁)、徐成芝(56岁)及李兴锐(55岁)承认一项使用伪造旅游证件罪,由于她们自今年6月被捕至今已被囚禁两个月,故将安排遗返回内地,她们得悉能回家均连声向裁判官致谢。
导游指四被告全团最年长 影响全团平均年龄
控方案情指,4名被告均跟随一名为山东万达国旅济南有限公司的旅行团来港,惟她们报团来港后,领队张威威(29岁)将她们的真证件收起,并告知她们公司有规定,每旅行团的团友中,不能有超过4成人是大于55岁,否则会影响消费力。由于4人均年过55岁,若用真实年龄登记,便不能享有团费优惠,张因而把假证件交给她们,并提醒她们若在购物时被查问年龄就出示假证。
被告在6月13日出境时,入境处职员发现各被告手持的港澳通行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入境时的资料不符,于是要求她们拿出内地身份证核对。4被告遂向张求助,张拿出各被告的真港澳通行证。她们在警诫下承认,是了方便才继续使用假证。
被告误以为假证可照用出境
辩方律师指4被告学历低,误信导游而配合安排。4人出境时因导游派错假证件给她们,而她们又以为可以照用才被发现。她们是同村村民,本计划结伴来港散心,以为旅行团获内地政府资助故有零团费优惠,故她们只须付200元作澳门自费活动,但从来无人告诉她们有年龄上限的潜规则。
女导游张威威早前已承认四项协助教唆及促使他人管有伪造旅游证件及四项管有虚假文件罪,将于下周判刑。
案件编号:STCC21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