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津贴住户电费2000元 最快明年一月开始 每月派160元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年8月宣布,向全港住户提供一次性的2,000元电费补贴,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28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进一步详情。
当局表示,全港约两成住户平均每月支付电费不多于150元,建议补贴分12期发放,头11个月每月派发160元,估计可为他们支付至少一年电费。若在今年11月底前获批拨款,第一期补贴最快在明年1月1日注入户口。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新补贴计划分12期向每个合资格电力住宅用户注入2,000元的补贴,头11个月每月向住宅户口注入160元,并在第12个月注入240元。如能在今年11月底前获批拨款,第一期补贴会在明年1月1日注入户口,注入的补贴额只可用作抵销同一户口帐单所示的电费。
当局建议新补贴计划沿用现行补贴计划的做法,让未用的补贴转拨至其后月份,用以支付同一户口帐单所示的电费;又建议进一步延长补贴使用限期,使现行补贴计划的剩余补贴(如有)连同根据新补贴计划注入的补贴,均可用作支付帐单所示的电费,直至2022年12月31日或户口结束为止。换言之,新补贴计划由首次发放起计有效三年。
用完现有电费纾缓计划后才扣新补贴
政府现时的电费纾缓计划,由今年1月1日起连续60个月,在每月首日向当日为两电的合资格电力住宅用户户口存入50元。当局解释,现行补贴计划的未用补贴和电费纾缓计划下的纾缓金额会先用作抵销帐单所示的电费,待现行补贴计划的未用补贴和电费纾缓计划下的纾缓金额悉数用尽或有效期届满后,才会扣减根据新补贴计划提供的补贴。
政府最先在2008年开立一笔为数88亿元的承担额,向合资格住宅用户提供电费补贴;其后再于2011、2012及2013年提供数轮电费补贴,承担额增加至223亿元。截至今年9月,两电合共约有276万个电力住宅用户户口,当局按估计的增长模式推算,在2020年根据新补贴计划发放的补贴额约为56亿元,故电费补贴承担额再进一步增至2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