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爆眼少女就警方手令提司法覆核案 定于下4日审理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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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条例》修订引发警民街头冲突事件,一名少女在本年8月11日的冲突期间,在尖沙咀警署外疑被布袋弹击中右脸受伤。据悉,她视力亦受损,但少女一直没有报警。警方早前取得手令,向医管局获得该少女的医疗报告。惟少女不满警方做法,提出司法覆核,早前获批出司法覆核的许可。根据司法机构网站显示,该案已排期于下月4日审理,预计需时一天。
法官在批出司法覆核许可的判词指,本案的争议处是警方拒绝向申请人K提供手令。申请人质疑,不获提供手令的资料,妨碍她采取一步法律行动。法官认为,本案有争议之处,因此批出许可。
此外,申请人亦申请临时禁制令,阻止警方继续使用相关报告,法官早前在判词指,由于警方已同意暂时封存有关报告,故未有再颁下临时禁令。
案件编号:HCAL 26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