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李桂华称没收到爆眼少女来信 盼她录口供还原事件
8.11尖沙嘴冲突中,一名少女右眼被击中重创,事件引起社会争议。警方早前取得法庭手令向医管局索取女伤者医疗报告。少女的代表律师已就警方拒绝提供取得医疗报告的搜查令及其资料,入禀司法覆核,其代表律师已在9月2日及3日去信警方及律政司皆不获回应。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对于少女去信警方一事,表示没有收到少女联络,又呼吁她提供口供,“砌图砌得七七八八,争最重要嘅部份”。
警方早前取得法庭手令向医管局索取女伤者医疗报告,李桂华在今日警方记者会上表示,警方正将医疗报告与其他证据作对比,但希望事主提供当日事发情况,包括当时她正在做什么、与暴力示威者的距离等。
不过,少女透过代表向传媒发讯息,指已就警方拒绝提供取得医疗报告的搜查令及其资料,入禀司法覆核,聆讯于周四(12日)早上展开。对于警方指少女没有主动联络警方,其代表回应指说法不符事实,指少女代表律师已于9月2日及3日去信警方及律政司,双方未有回复。有关少女代表律师发出的律师信,反对医管局向警方交出医疗纪录,李桂华在昨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曾确认警方收到类似信件。
李桂华今否认接获少女来信或联络
传媒在记者会上追问警方审视有关少女的医疗报告后,警方的调查进展如何,到底少女眼睛的伤害是否由布袋弹造成。而少女曾表示已去信警方,但不获回复,警方有什么回应。李桂华表示,没有接获少女的联络,又称其警司在8月12日已去信少女,他仍在等待女事主回复。
李桂华表示,案情对少女非常重要,“砌图砌得七七八八,争最重要嘅部份”,如果取得少女的口供后,便可得知811当日晚上6时40分后的混乱场面,少女在该位置出现的原因、当时其身处的位置,以及与暴力示威者的距离。当有这些资讯后,可以清楚知道当时的情况。警司寄予少女的信件中已交代所有资料,亦有警方电话、电邮、地址。
记者追问警方取得医疗报告后,是否可以确认右眼伤势是否由警方造成,李桂华指今次事件需要事主口供,需要少女口供才可以评论其伤势,“唔可以咁快话查唔到,但佢个口供系最重要。”李桂华指已向开枪警员作出了解,他表示不可以公开其说法,因尚未取得少女口供,对双方亦不公平。他指不能向传媒透露医疗报告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