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泛民议员求暂缓法例 郭荣铿:此案是极权与法治对决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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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昨日正式生效,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却认为特首绕过立法会订立法则,有违宪之嫌,昨提出司法覆核,并再次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希望能暂缓法例,至立法会可审议为止。高等法院今(6日)紧急开庭,处理临时禁制令事宜,多名立法会议员亦有到庭,郭荣铿在庭外形容,是次申请是极权与法治的对决。

郭荣铿进庭前形容,这次申请是极权与法治的对决。(张浩维摄)

郭:这是最重要的宪制案件

这次申请禁制令由24名泛民议员发起,今早范国威、张超雄、梁耀忠、谭文豪、毛孟静、郭荣铿、莫乃光、梁继昌及黄碧云等9人亦有到庭旁听,并在开庭前会见传媒。

郭荣铿形容案件是香港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宪制案件,亦是“极权与法治”的对决,他质疑行政机构是否可以绕过立法会,采取“我话系法律就系法律”的做法。毛孟静亦指是次或是港人宪制斗争的最后一役。

求暂缓法例至立法会可审议为止

泛民议员今次提出的申请,主要是针对特首引用紧急法,绕过立法会订立《禁蒙面法》,并在宣布后数小时内生效。泛民议员认为,立法会才是《基本法》下,唯一合法合宪的立法机构,认为紧急法令特首有权作出侵害权利的法则,本身已有违宪之嫌,令特首权力太大,亦有违三权分立,互相牵制的作用,认为该法属违宪,应属无效,故提出司法覆核,并要求法庭颁令,暂缓法例至立法会可以开会审议为止。

曾要求召开紧立法会会议未获理会

李续指,即使立法会议员于10月4日已去信要求行政长官行使召开紧急立法会会议,而现时亦有足够法立人数开会,行政长官也没有这样做,而选择采用“先订立,后审议”的做法,令立法会沦为“橡皮图章”。再加上紧急法订明只有行政长官可以撤销有关条例,这令立法会无法发挥审议、修订法例、立法的功能,而且亦无法运用审议权去保障市民权益,也无法限制《禁蒙面法》所涵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