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立法会才是唯一合宪立法机构 泛民称提覆核出师有名
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就政府突然订立《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并在今日傍晚(5日)召开记者会解释因由,其中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批评,政府引用紧急法,绕过立法会制定《禁蒙面法》,且特首更有权决定何时订立或取消。然而根据《基本法》,立法会才是唯一合法合宪的立法机构,认为特首此举属违宪,他们作为立法会议员,是有宪制责任,提出今次诉讼。
政府昨日宣布引用“紧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规例》,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认为,两条法例均违反《基本法》,并且剥削及限制市民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护下合理的人权和自由,做法完全不能接受。
立法会才是唯一合宪合法的立法机关
郭荣铿则批评,制定《禁蒙面法》的过程完全绕过立法会,无视三权分立,指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唯一合宪合法的立法机关,任何法例及附属法例,均应经立法会审议及通过,才能正式生效。他说,是次入禀是以议员的宪制身份作控诉,立法会议员具有宪制责任,要求政府立法不能绕过立法会,而这亦是与岑敖晖和郭卓坚的申请,最大分别之处。
紧急法赋予权力有如凌驾《基本法》
郭荣铿称,他很难预计法庭如何裁决和胜算,因先前从未试过根据“紧急法”立法的情况,这个权力有如不受《基本法》宪制框架限制,而是凌驾于《基本法》之上。
他又说,民主派昨晚曾去信特首及立法会主席,要求马上撤回《禁蒙面法》,但到现时为止没有任何回复,又斥责整个《禁蒙面法》的过程,反映林郑根本没有反省过去的错误。
担心会以紧急法订立更多其他法例
对于特首林郑月娥今午发表电视讲话,希望大众与暴力割席,陈淑庄批评,林郑是有心挑衅和刺激市民,借此铺路通过“紧急法”去订立其他法例,加深剥夺香港市民在法律和人权上的保障自由,他呼吁市民要小心行事,不要跌入政府和中共的圈套。
陈又透露,他们于今日下午6时许,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禁制《禁蒙面法》继续生效,直至立法会可以开会审议为止,并就特首林郑月娥会同行政会议运用《紧急法》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将于明早10时开庭处理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