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中大立库存文档 朱福强:南韩光州事件亦有设档案馆
反修例风波持续,中文大学拟收藏相关文档及录影,并建立资料库。政府档案处前处长、档案行动组副主席朱福强今(22日)于新城节目表示,相关工作不简单,实物以外,需同时摘取于社交媒体上可反映时代的经济及文化现象,亦要有档案专家及鉴定物件真伪的电脑工程师组成。他又提到,韩国亦有就光州事件设立档案馆。
多年来力推档案法立法的朱福强又指,资讯自由法及档案法,协助政府将公职存档,及容许公众于封存期后查阅,于自由社会重要,法改会档案法小组已完成咨询,他相信受到目前局势影响,报告出炉无期,但他又指,咨询报告本身具倾向性。
档案在封存期后需可让公众查阅
朱表示,理想的档案法是需要规范公职人员立档、存档,及专业管理,当公事完结后,需移送往档案处,再由专员鉴定保留价值,他又提到,进馆档案待一般封存期完结后,需开放予公众查阅,“边个都可以睇到”。他续指,另一相关的资讯自由法则牵涉现行档案,他形容,两法是新闻工作者最厉害武器,他解释,倘无档案法,“可唔立档、唔存档,乜都无,乜都查唔返”。
朱福强表示,资讯自由法及档案法,于自由社会重要,犹如倚天屠龙。他又提到,即使设有资讯自由法,倘乏档案法,不需设档的大前提下,亦是无用。
他续指,去年10月法改会档案法小组研究历时5年,并已完成咨询,正等待最后报告,预计年底有结果,惟估计现时因局势关系无期。他认为咨询文件不称职,字里行间带有倾向性,包括公务员、公营机构不需负刑责。朱福强又指,本港缺乏相关专才,他遂开设一年制深造文凭课程,内容包括学习如何注录、保存,电子档案管理等。
他认为,立法后公务员有法可依,“点会影响士气?”,他又认为刑罚最重涉及恶意销毁证据,惟公务员一般不敢如此行事,多由“大老板”下令,“(咨询文件)系替他们讲说话。”
要保存实物外亦要摘取社交媒体文化现象
对于保存社会运动,包括反修例风波、雨伞运动等,他认为工作亳不简单,实物以外,需同时摘取于社交媒体上可反映时代的经济及文化现象,亦要有档案专家及鉴定物件真伪的电脑工程师组成。他续指,连侬墙等实体亦反映时代思绪,亦要思考如何保存,包括数码化及取范本。他又提到,韩国政府亦有就光州事件设立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