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生被捕】法政汇思评警示范用镭射笔: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撰文: 黄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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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方仲贤早前于深水埗购买10支“镭射笔”,之后被警方拘捕,引起社会争议,昨日(7日)警方于记者会示范其中一支“镭射笔”的性能。法政汇思召集人、大律师吴宗銮表示,虽然警方将涉事“镭射笔”作示范,但只要没有加以改装,或将之偷龙转凤,其实就不算干扰证物。
不过,他亦补充谓,法庭不会将该示范接纳为证据,而且警方此举既无必要、观感上亦不好,批评有关做法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他表示,如只是希望展示“镭射笔”的性能,任何人都可示范,学者亦可作相关评估。

吴宗銮批评警方的动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资料图片)

未见足够理据证明有意图以镭射笔伤害人

吴宗銮今早(8日)致电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一般程序下,警方检取证物后,会将之放进证物袋,以防受干扰,不过并非不可取出作检验,例如检获毒品时,都需作化验。

他强调,证物不可被改装,以及偷龙转凤;不过案件到法庭受审时,该支作示范的镭射笔或会受到挑战是否被干扰。

吴宗銮又称,警方没有足够理据拘捕方仲贤,因为镭射笔本身并非武器,除非有足够理据显示方有意图以镭射笔伤害他人,但暂时看不到有任何相关的理据。

 

警方检获的镭射笔(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