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联同房协推分租计划 不为租金设限 今年第四季推出

撰文: 王洁恩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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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协去年9月推出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惟只能出租房间,反应冷淡。政府早前计划,拟将房委会未补价的居屋及租置公屋单位涵盖在内。
消息指,房协与房委会已完成修订计划,业主可选择出租整个单位,但只可出租予不多于2个租户;至于租户,必须轮候公屋至少3年,单身者则要至少6年。租金由双方自行议定,但须签署指定的“标准租约”。
据悉,房委会将以试行形式加入出租计划,并拟于今年第四季起,邀请业主提交申请。

房协于去年推出免补地价分租单位计划。(资料图片)

租户不能多于2

消息指,为了防止投机行为,以及防止业主透过购买资助出售单位而在短期内获利,拥有单位达10年或以上的资助出售单位业主,才能合资格申请参与出租计划。现时房委会约有34万业主,拥有未补价单位达10年以上。

今次的出租计划,业主除了可出租房间外,亦能选择出租整个单位。不过,由于资助出售房屋大多为两房至三房单位,故拟规定业主最多只能出租不多于2个租户,以防止业主过度分间房间。

须要轮候公屋3年或以上

租户方面,必须为轮候至少3年的公屋一般申请人,或轮候至少6年的配额及计分制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若租户在租约期内获配公屋,须向业主提出2个月的预先通知,以中止租约。

至于现居于公屋单位的公屋申请人,亦可参与其计划,但他们签订租约后,必须删除其公屋单位户籍。

据悉业主可将整个单位出租予指定的非政府机构,机构能协助配对业主及租户。不过,有关机构只能将单位再出租予上述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而除了透过地产代理配对外,房协亦会推出网上“放盘”平台,协助业主及租户配对。

租金自由议定 当局料较市值低

据了解,若有业主有意参与计划,须缴交400元申请费,若合符资格,房协会向业主发出“合资格出租证明书”;租户的申请费则为200元,经资格审查及会面后,房协会发出“合资格租住证明书”。

租金则由业主及租户自由议定,由于当局预料租户的资格要求,可承租能力不高,预计会较私人市场同类型单位的市值租金低。

不过,业主及租户须使用指定的“标准租约”。据悉其租约是参考地产代理监管局的指南而订,指定租期为两年,租客不得在未有业主的书面同意下,更改家私及固定物。

有机会上门检查

消息透露,“标准租约”包括由业主作出的陈述,表示据业主所知,单位无违反《建筑物条例》及其通告或命令,亦无违反其他法例等,以让房协可筛查表面上涉及的法律及规管问题,如违例建筑物及分间单位等。

房协审核申请时,会先进行案头研究,如了解单位有否异常情况等,并会索取相关文件,如土地注册处的查册结果等,亦有可能上门检查。若业主提供的资料不足,房协有机会暂停处理其申请。

据了解,房委会除了协助核实业主和租户资料,所有行政程序都交由房协处理。

柯创盛促请当局为计划提出租金指引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表示,民建联多年来建议未补地价居屋,由“社企二房东”转租给基层市民,而房委会今次计划可谓回应了有关诉求。他希望房委会可以加强宣传,做好促进者角色,吸引更多资助出售房屋业主、社企及基层市民参与计划。
不过,柯创盛表示,担心基层家庭未必负得起巿值租金,希望当局可以就计划提出租金指引,并且为参与计划的租户提供租津。力求在吸引业主放租与租户负担力之间达至平衡。

另一位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表示,现时土地供应不足,公营房屋供应长期滞后,任何可以纾缓基层市民住屋压力的措施,政府都要积极推动,包括为轮候公屋超过三年的申请者提供租金津贴,以及推出面向基层,尤其是㓥房户的租金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