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吧涉两奸已婚女友案 辩方律师检视女事主内裤 指丝毫未有损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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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水吧涉两奸已婚女友案,今(10日)在高等法院审续,女事主继续接受辩方盘问。被告的代表大律师质疑,事主声称遭被告强奸前,被强行脱下衣服,但她的内衣裤却丝毫无损。大律师更在庭上检视事主当日所穿的内衣裤,并指以内裤的质料,若被强行脱下,会很易被扯破。
32岁的被告陈国祯否认2项强奸罪及非法禁锢罪,控罪指他于2018年2月4日至2月5日在旺角一单位内两度强奸X,又将她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
辩方律师要求庭上检视内裤
代表被告的外藉大律师彭彼得在庭上形容,事主当日所穿的内衣裤“性感”,并要求检视。在法庭女书记拆开包裹衣物的胶袋后,大律师戴上手套,拿著衣物,庭上所见,该内裤只是一条普通的灰色女装内裤。法官则建议陪审团,不要徒手拿起衣物检视,惟最终未有陪审团拿取衣物检视。
认为内裤质料应很易破损
大律师先后拿起事主的灰色胸围和内裤,以及红色上衣,指它们未有被扯破,质疑事主称被强行脱下衣服的说法。辩方并指以事主内裤的质料,若被强行脱下,会很易破损。事主庭上解释,是被告替她脱下衣服,又承认被告非强行脱下其衣物。
指事主与被告发展“姐弟恋”
而当法庭书记把事主的胸围递给事主时,她立即指不想看,要求书记取走。
辩方又质疑,事主和被告发展“姐弟恋”,但遭亲戚非议而受到压力。惟被告又有给她金钱,故事主仍和被告保持联络,并欺骗自己丈夫。事主否认,强调:“无呃我先生。”辩方直指事主懂“走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律师又指,随著两人的女儿长大,事主不再需要被告,希望被告不要再出现,因此想令他坐牢8、9年。事主表示不想回答。案件下午续审。
案件编号:HCCC3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