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吧涉奸已婚女友 被告一日两奸事主 再发短讯向事主丈夫称抱歉
已婚妇与任餐厅水吧的旧同事发展婚外情,惟有次“情夫”要求已婚妇见面后,涉嫌将已婚妇拉入他住的㓥房,不许她离开,更两度把她强奸。“情夫”因而被控非法禁锢及强奸等罪名,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透露,“情夫”在禁锢事主时曾对她动粗,之后为事主涂药时又突色心起,并强行发生了性行为,事后“情夫”更发短讯向事主丈夫道歉。
被告陈国祯(32岁)否认2项强奸罪及非法禁锢罪,控罪指他于2018年2月4日至2月5日在旺角一单位内两度强奸X,又将她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
被告强行将事主拉入㓥房
主控官在开案陈词指,现年36岁的女事主X案发时已婚,但与被告仍是情侣关系,而被告为X的旧同事。去年2月4日,当任职侍应的X准备上班,突然接到被告电话要求见面,事主X担心若拒绝见面,被告会找上她工作地方,遂答允被告,并告诉其上司她会迟到。
被告原本称想逛街,但见到X后又称想回家,由于被告坚持,X唯有在不情愿下跟被告到其居住㓥房单位。惟抵达单位时,被告拉扯X入房,X要求离开不果,而X的上司见她已迟到达1小时便致电她,X接电话并不断哭泣,被告见状即抢去事主电话,又将电话摔到墙上,X继续哭泣,被告见状打她的面部及嘴。
事主用被告电话向丈夫求救
被告及后要求X闭嘴及躺在床上,X已无法反抗,被告便脱她的衣服,事主曾反抗说:“我唔想,唔好搞我。”被告没有理会便强奸了她。被告完事后,走出了房间,X趁机用被告电话传语音讯息予其丈夫求救,并删去纪录,不过被告听到房间有声,遂回到房间质问X是否报警,又再踢她。
被告向事主丈夫发短讯称感抱歉
被告后来帮X伤处涂抹药油时,又起色心,再次强奸了X,事后X表示肚饿,趁被告离开单位期间逃走,她逃到大厦天台,等候至凌晨4时,确定被告已返家后才乘的士返家,被告在离开单位买食物期间,曾传讯息予X的丈夫称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抱歉,而X的丈夫因担心X的安危,早已报警,X于同日被送往联合医院接受检查,被告同日被捕。
案件编号:HCCC3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