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竖琴买家 涉冒充海关人员勒索钢琴学校价值200元调音匙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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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一名二手竖琴买家,被告涉嫌在买卖乐器过程中冒充香港海关人员,以及勒索卖家提供一枚竖琴调音匙,违反《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和《盗窃罪条例》。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三(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案情指,33岁被告李伟健是琴行独资东主,他在今年1月16日于旺角一间竖琴及钢琴学校,以1.25万元向该学校的独资东主购买一个二手竖琴,被告付款后发现该价钱并不包括一枚调音匙。被告当日在竖琴及钢琴学校内涉嫌假冒海关人员,他同日亦涉以恫吓方式,要求卖家提供一枚价值200元的调音匙。
被告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假冒公职人员,违反《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条;以及一项勒索,违反《盗窃罪条例》第23(1)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他将于星期三(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