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嫌非礼旧同学 约会前要求著得性感啲 事主:以为要扮情侣
已离婚但仍住在已婚警察宿舍的警长,涉嫌在宿舍内非礼一名比他年长两岁的旧同学,至女同学离开时,仍在中环街头尾随,被控非礼及游荡罪,警长否认指控,案件今(27日)在东区法院开审。女事主供称,被告相约她时,曾对她说:“揾你做情人,一晚𠮶啲。”和要求女事主“著得性感啲”,之后又说当晚会有下文,惟事主称不太明白意思,以为被告想她扮情侣。
被告黄家杰,43岁,任职警署警长,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和一项游荡罪。控罪指,被告于上年8月3日在中环奥卑利街已婚警察宿舍一个单位内非礼45岁的女事主X,及在中环一带游荡,令X担心自身安全。
约会前要求著得性感啲
女事主X 供称,她于1998年参加一个成长课程时认识被告,二人交往并不频繁,只在课程同学聚餐,或者交收单车零件时才偶尔碰面。
X 称去年4月两人有透过Whatsapp 沟通,X 问被告离婚后的感情状况时,被告对X 说:“系都益你先啦。”又约女事主案发当晚见面并说:“揾你做情人,一晚𠮶啲。”并要求女事主“著得性感啲”。
见面前再称约你偷情
事主称她以为被告希望二人能扮成情侣,因被告刚与女友分手,但就不解为何要扮得性感一点。其后被告又再次向她称:“约你偷情,你接受到嘛?”又指当晚会有下文,女事主称不太明白被告当时的用意。
案发当晚,被告与女事主在中环茶餐厅晚膳,并经过被告奥卑利街的住处,被告邀请女事主到家中坐坐。女事主称,因与被告相识多年,信任被告,故应允到他家稍坐。女事主曾多次询问被告为何离婚后仍可住已婚警员宿舍,被告无正面回答,仅称:“唔可以畀人知,唔系会有内部处分。”
坐下即被松开凉鞋鞋带
女事主称,抵达被告家后不久,被告突然拉松她的凉鞋鞋带,让她坐在被告身旁;之后被告突然用右手绕过她的背后,触摸她的臀部数秒。女事主受惊,立刻弄开被告双手,并问:“你做乜嘢?”她指被告无理会她,再次触摸她的臀部和肩膀。女事主再次弄开被告右手,被告说:“唔搞你啦,系就一早搞左你啦。”
主控官问女事主为何不立即报警或即离开现场,女事主称当时感到非常害怕和不知所措,又担心报警会被被告发现对她不利,故不敢报警。
边摸大腿边说性侵
女事主续称,其后被告企图两次用手摸她的左边大腿,又对她说:“性侵。”女事主即刻缩开,并说:“吓!你性侵我,我打999或者话比Paul Sir (另一名任警察的同学)知。”被告才停手。
感觉到松根贴近颈部
可是,被告稍后借词替女事主按摩颈部,扯掉女事主的颈巾。女事主感觉到有须根贴近自己的颈部,大惊并试图离开,被告就搂著她的腰部,又伸手触摸她的左胸。女事主称,当时她极力挣扎,摆脱被告后,就立刻离开被告的住所。
走入厕所避开被告
女事主说,她欲离开时被告曾向她道歉,又提议送她下楼;女事主拒绝,但发现被告一直跟著她,她唯有加快脚步想摆脱被告,最终走到国金中心的女厕内躲避。当她步出洗手间,发现不见被告的踪影后,才快步走到港铁站离开中环区。
案件下午续审。
案件编号:ESCC 3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