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翔称未发现政府租轻型货车有违规 议员质疑巡查方法无用
早前有报道指,有政府部门违规租用客货车作其他用途,例如接送员工上班。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22日)回应议员质询时指,政府过去3年曾巡查逾4,000次,未有发现违规情况,强调部门租商用车时需合符法规。
不过航运交通界立法会议员易志明指,除了媒体有相关违规报道,自己亦曾向政府前线人员查询,且得知确有租用货客车接载员工的情况,质疑政府巡查不力。他又称,部门租用轻型货车的开支异常地高,较一般贵约一倍,认为审计署应加以调查。
易志明表示,有政府部门与货运服务公司签订租用客货车合约,但有部门违规使用客货车作运送货物以外的用途,如接载员工,或令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失效。
政府多个部门均有签订一年以上的轻型货车合约
刘怡翔表示,现时邮政署、食环署、机电工程署、水务署、入境处等多个部门,都有签订一年以上的轻型货车合约,以运载文件、制服、工具、清洁用品等。他表示,只有当没有合适的政府车辆,或服务时,部门方可租商用车,而且需得到物流署署长批准。他强调,政府有就租车发指引,各部门需遵守法规,过去三年,物流署与其他部门巡查租车情况逾4,000次,都没有发现违规问题,亦没有接获相关投诉。
易志明指,除了从媒体得知相关违规情况,亦曾接触过政府前线员工了解情况,知道确有违规,员工解释由于已签订合约,不能使用其他车,而且价格亦确实较便宜。易质疑,为何政府巡查时未能发现问题,认为方式有问题,又或有人失职。刘怡翔称,可考虑检讨巡查方法。
易志明质疑租用轻型货车是否物有所值
另外,易志明指,根据局方提供数字,在2018/19年度,租用车出行驾次约为24.4万次,平均每次花费610元,但据其了解,一般使用轻型货车服务只需2、300元,甚至百多元都可以,质疑究竟是否物有所值,认为审计署应加以调查。刘怡翔表示,合约经公开招标,政府可检讨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