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颖案】陈同佳杀人后与尸共房睡至天明 弃尸后原计划买衫
引发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潘晓颖案”,潘的男友陈同佳今(12日)在高等法院承认四项洗黑钱罪之余,控方亦披露警方调查所揭发的细节,指陈除在警诫下承认争执下杀死潘外,他杀人后将尸体放入新买的行李箱,与潘的尸体同处一室继续睡觉,早上才带著行李箱乘捷运,到竹围找弃尸地方,完成后即用潘的提款卡提款,并打算去买衣服,最终没有买到便乘机返港,回港后再用潘的提款卡提款缴付自己的“卡数”。
潘曾透露与朋友到台旅行
控方案情指,陈同佳和潘晓颖案发时均19岁,二人因在同一间公司当兼职而认识,相识约1个月成恋人。同年12月初,二人计划到台湾旅行,陈亦在相约时间得知潘怀孕约5星期。
潘于出发前(约2018年2月8日)告知母亲会与一名朋友去台湾,并在同月17日回港,但没有告知该名“朋友”是谁。至17日凌晨1时许,潘与母亲发短讯,并称将会在同日稍后返港,惟此后便失去联络。
潘母发现陈的入台证副本
潘母于去年3月就女儿失踪在港报警,之后在住所找到陈的入台证的影印本,当中提及在台北居住的酒店。警方2018年3月13日即联络陈,陈透露已杀死潘,警方随即以谋杀罪拘捕陈。
陈与警方会面时透露,他与潘去年2月13日扺达台北。同月16日晚上,他和潘在台北逛夜市,并买了个一个粉红色的行李箱。两人返回酒店后,二人曾性交,后来发生争执,期间潘称其腹中婴儿属她的前男友。此外,被告亦看到一段潘和一名不知名男子性交的影片,他在争执中把潘的头撞墙,又勒她的颈并纠缠约10分钟至潘死去。
杀人后继续睡觉至天明
陈称他杀人后便把潘的尸体放入新买的行李箱,之后上床继续睡觉,至翌日(2月17日)早上7时起床后,先在酒店扔弃潘的部份物品。然后带藏有潘尸体的行李箱乘搭捷运。陈到达竹围站,花了2小时找适合的地方,最终在一个公园的草丛扔弃尸体。至于行李箱和潘的一些个人物品,被告在返港前已经扔弃。
弃尸后曾打算去买衣服
陈又承认在潘死后,在台北用潘的提款卡提款2万元台币(约值5400元),原打算花钱买衣服,但最终都未有成事。而他返港后,再用潘的提款卡提款,以缴付自己的“卡数”。被告又解释,潘曾向他透露提款卡的密码。
共涉款1.92万元
案情续指,陈在2月17日乘搭飞机返港,并带同潘的提款卡、数码相机(约值2000元)和iPhone6手机(约值6000元)。而他在同月19日至21日间,先后3次使用潘的提款卡提取港币10500元、8500元和200元,合共19200元。
陈今在高等法院承认4项洗黑钱罪,陈的律师称除了认罪及无案底外无其他求情,法官将于4月29日判刑。
案件编号:HCCC 4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