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颖案】男友陈同佳认争执后杀人及弃尸 认4项洗黑钱罪

撰文: 朱棨新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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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子潘晓颖与男朋友陈同佳同游台湾后,潘被人杀害及弃尸荒野,随后她在香港的银行户口的款项亦被人提取,其男友陈同佳早前已在东区法院承认4项洗黑钱罪名,案件今在高等法院提讯,陈再确认承认有关罪行,案情透露陈被捕后,曾在警诫下承认争执后杀人及弃尸,代表陈的大状梁耀炜求情时只称陈认罪及没有刑事纪录,此外再没其他求情,法官彭宝琴把案件押后至4月29日判刑,期间陈继续还押。

被告陈同佳与女友潘晓颖在案发前曾一同到台湾旅行。(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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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同佳,20岁,承认4项洗黑钱罪。陈在庭上表现平静。

出发前已知潘怀孕

控方案情指,陈和潘案发时均19岁,二人于2017年6月因在同一间公司任兼职而认识,两人在1个月后成为情侣。而同年12月初,当时怀孕5星期的潘,和被告计划到台湾旅行。

陈在录影会中透露,他在2017年12月初得知潘怀孕。两人去年2月8月到台湾旅行,在13日扺达台北。同月16日晚上,他和潘在台北逛夜市,陈买了个粉红色的行李箧。两人返回酒店后,一度为执行李发生口角,继而争吵,之后两人曾性交。至2月17日清晨2时许,两人再争吵。期间,潘称其婴儿属她的前男友。此外,被告亦看到一段潘和一名不知名男子性交的影片。

被告陈同佳(黑衣)由囚车押走。(欧嘉乐摄)

认曾把潘的头撞墙及勒她颈

陈在盛怒下把潘的头撞墙,又用双手从后勒著她的颈。被告在对方在房间地下纠缠约10分钟,直至对方死去。他之后把潘的尸体放入粉红色的行李箧。

案中证物归还予潘的父母

陈原被控两项盗窃罪及一项处理赃物罪,指他去年2月21至23日期间,在钻石山荷里活广场恒生银行柜员机,盗取潘10,000元及8,500元;陈于3月13日被捕,他又被控处理潘的汇丰银行提款卡、Casio数码相机、iPhone 6手机及20,000元新台币。数度提堂期后改为三项盗窃罪,指陈在三个不同时间内盗取10,500、8,500及200元,即总值1.92万元。陈在第五度提堂时被加控洗黑钱罪。

据了解,案中被列为证物、属事主潘晓颖的遗物则会归还予潘的父母。

案件编号:HCCC4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