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叶刘:政府没让步余地 倘不设追溯力威力大减
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发争议,被质疑会令港人有机会被引渡到中国内地等司法地区受审,当中被澳门法院判处监禁但从未服刑的商人刘銮雄提出司法覆核,认为若修例具追溯力,会侵犯其人权。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我感觉特区政府不会再就逃犯条例修订让步”,她形容今次逃犯条例修例是内地对外展示法治走向进步的“示范单位”,不会乱来,有人指会制造冤假错案,是散播恐惧。
她又指出,倘修例不设追溯力,威力将大减,因此政府不会在追溯力问题上让步。
“法庭证据要好实净 法庭会验尸咁验”
修订逃犯条例在港引起震荡,商界不同团体上月分别约见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达忧虑,拉锯多时后政府作出让步,宣布从草案中剔除9项涉及商业行为的罪行。不过,政府的让步并未完全“摆平”商界,例如香港总商会前主席田北俊今日再上电台表明反对,指市民尤其忧虑追溯力问题,最理想做法是政府撤回整个修订,先处理目前的台湾杀人案。
曾担任入境处处长和保安局局长、亲身参与过修订逃犯条例商讨过程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严词反驳修例对商界不利的说法,指现时港府修例的打击对象只是逃犯,“那些经常往来内地与香港的商人,如果内地有意起诉你,宜家(未修例)都可以喇,趁你返内地就可以拉你,修例系针对那些真正潜逃到香港或外地的人,一般港商根本毋须担心。”
她又指,对于内地而言,今次能与香港达成引渡协议,是向国际社会展示内地法治进步的“示范单位”,“北京一定谨慎行事,不会乱来做出损害自己声誉的事。”而香港方面,则有法庭把关,“香港采用普通法,内地申请引渡唔系咁容易,啲证据要好实净,香港的法庭肯定会(对有关证据)验尸咁验,如果外界有质疑,又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她批评,有人不停宣掦修例后“内地可随意引渡异见者返内地受审”,是散播恐惧,欠缺事实理据。
对于有人要求撤销追溯期,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叶刘淑仪认为,倘不设追溯期,修例的威力会大减,政府让步的机会极低。
她强调修例对香港执法有帮助:“20年来,香港和内地都无法达成引渡协议,令执法有漏洞,今次修例是契机”。
港府目标在7前通过修例,叶刘就估计,修订逃犯条例的法案委员会在4月底才能正式开会,要在6月底台湾杀人案疑犯获释前通过草案,时间颇为紧张,不过,由于修例内容并不复杂,“比一地两检条例草案简单得多”,相信按目前进度,能在7月前完成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