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女主任讹骗按揭1千万 官考虑父母献计及已还款 判缓刑2年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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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一名女物业主任,被发现讹称她与其内地丈夫受聘于另一公司,二人每月平均收入达6万港元,从而向银行借得按揭达1千万,但她当时收入实只有1.8万,她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欺诈罪,法官今(12日)判刑时透露,女被告对父母言听计从,选择配偶上跟父母意思,这贷款计划也是其父母提出,而她与丈夫又均患有精神病,儿子亦疑有病待确诊,加上其父母已代还款款项,法官最后只判女主任入狱2年及缓刑2年。

被告蔡锦虹,30岁,承认两项欺诈罪。(资料图片)

被告蔡锦虹,30岁,报称港铁物业主任,被控两项欺诈罪,其内地丈夫原本亦被控,但最后获撤控。

将军澳买物业先借500万

案情指,因被告夫妇不希望花费双方父母金钱买楼,女被告在2015年4月以948.1万元购入将军澳一个单位,同年6月她到交通银行申请500万元按揭贷款,其间提供受聘证明,自称在“隆骏”任职经理3个月,月薪为人民币4.8万元。银行在7月批出贷款,分30年清还,每月还款1.8万元。

翌年马鞍山置业再申按揭

其后被告及丈夫于2016年6月以约1200万元购入马鞍山一个单位,并再到同一间交通银行申请500万元贷款。其间她呈上丈夫在“隆骏”工作的受聘记录,指丈夫任职经理,月薪6.15万元,同样获批贷款被告。惟女被告当时在港铁月薪只有1.8万元。廉署于2017年作出拘捕行动。

父母代还贷款银行没有损失

法官林伟权判刑时指,被告父母已清还所有贷款,银行没有损失,加上香港近年楼价高企、按揭成数高,即使被告未能供楼,银行仍可拍卖楼宇。

选择配偶亦听从父母

他又指被告品行良好,热心公益。贷款是被告夫妇父母出的主意,甚至连选择配偶亦听从父母,被告是愚蠢地对他们过于言听计从才犯罪。被告被捕后,已将事件和盘托出,对事件已深感后悔,并承诺不会再犯。

一家三口皆患病

林官考虑被告因案件而患焦虑症、抑郁症及适应障碍症,亦要照顾同样患有精神病的丈夫,以及约两岁的儿子怀疑患有血友病待确诊,如判被告入狱会加重其病情,故判囚2年及缓刑2年。

案件编号:DCCC 70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