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外号“女村长”被告否认暴动 辩方或传召脑科专家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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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参与3年前大年初二的旺角冲突,外号“女村长”的毕慧芬,被控两项暴动罪。她今(25日)于区域法院作答辩,她否认两项控罪。法官将案件排期至9月16日开审,料需10天审理,并先在6月3日作预审。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被告毕慧芬,22岁,否认两项暴动罪。
被告今依旧没有律师代表,她于庭上透露将会传召5位事实证人,另会传召1位脑科医生及1位精神科医生作专家证人,以证明她患有先天性脑痫症、精神病等。法官提醒她如要聘请律师需早日安排,法庭届时不会因此押后开审日期。
案件编号:DCCC 57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