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推特殊需要信托 张超雄斥赶绝基层 倡入场费低于家庭资产1%
社会福利署于本月内开始接受“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的申请,当中信托基金可代家长管理遗产,于其离世后环比发放定额照顾有特殊需要子女。不过社会上有声音反映,入场门槛及信托收费过高。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今日(11日)于商台节目上批评,现时计划与原意相差甚远,甚至形容为“赶绝基层”,建议入场费应低于家庭资产的1%。他又认为现时服务对个案管理制度轻描淡写,未能保障子女日后的照顾计划。他将于今日与劳福局局长罗致光会面,反映有关的意见。
特殊需要信托主要为智障(包括唐氏综合症)、自闭症或精神紊乱人士及其家长而设,社署署长法团将担任受托人。现行方案规定,户口开纳连注资费需一笔过付最少20万元,有关收费以每月预算支出1.7万元计算,先预缴一年;另需缴交划一的信托管理费,首年收费初步订为2.1万元,日后将同比度调整。当家长离世后,信托会随即启动,受益人可马上获得保障,受托人另会从家长遗嘱中将资金转户至照顾者,以执行其生前为子女订立的照顾方案,信托亦设个案经理跟进。
张超雄:入场费越低越好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称,设立信托基金原意为纳入独立个案管理制度,以便于家长离世后为子女安排照顾计划、必要时可使用基金提供额外的医疗需要,惟现时却变为财务管理,直斥“与原意差好远”。他批评,入场费为20万的定额过高,认为将赶绝基层,“点解政府有能力唔做好啲。”他认为,户口开纳连注资费应低于家庭资产的1%,“就算五万十万都好,起码子女到时有笔棺材本。”他续称,参考新加坡的例子,当地的入场费仅为约5万港元,与现时本港规定相差甚远。而基金目的非为中产家庭而设,反而更应保障基层家庭的需要,认为不应以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
听众冀政府在经济援助外 能提供心灵支援
家中有特殊需要女儿的谭太,现时每月基本开支连同院舍费用约7000至8000港元,有时甚至高达一万元。她称,根据现时法例规定,其子女于其离世后虽可承继遗产,惟因其女儿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MIP),一但遭到法律挑战即不能自行运用遗产。她担心,届时其女儿的生活质素不能受到保障,同时批评现时计划写明户口经理仅于家长离世后首三个月会探访子女,随后将每年探访一次,她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心灵上的支援,而非单单经济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