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特殊需要信托不设入场门槛 惟不一定适合所有家庭
撰文: 杜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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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于本月(3月)内开始接受“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的申请。劳福局局长罗致光于网志表示,信托不设入场门槛,会按照家长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顾者或机构发放款项,以确保他们的财产用于继续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而每个信托户口的年费为21,000元,形容收费远低于私人信托服务的收费。他指,信托目标是为中产家长提供“既可信赖、又可负担”的信托服务,不一定适合所有不同背景的家庭。
罗致光指,成立“特殊需要信托”的政策目标,是为有足够财产的中产家长提供“既可信赖、又可负担”的信托服务,用于在他们离世后照顾其有特殊需要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换言之,信托服务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不同背景的家庭,对于部分家长表示自己只得有限积蓄,难以参与信托计划,罗致光指,家长在决定是否参与信托时,应考虑信托服务是否适合自己的需要。
他指,由政府牵头成立的“特殊需要信托”是非牟利质,社署只会按涉及资金管理及行政开支的成本计算收费,每个信托户口的年费为21,000元,收费远远低于私人信托服务的收费;而社署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如个案管理,则全数由政府承担。
至于社署在委托人设立信托户口时,收取一笔指定金额的款项,罗致光指,这安排源自家长的诉求,因为有家长曾表示担心去世后处理其遗嘱的法律程序可能会长达12个月,令其子女生活难。因此,不少家长同意在开设信托户口时,适宜存入一笔款项作为“按金”,让受托人在上述法律程序尚未完成时可即时启动照顾计划,以支付其子女最少12个月的生活费,直至委托人的遗产存入信托户口。
罗致光指,相信“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积极回应了不少家长的诉求,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庭提供多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