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案】梁天琦称被疑似泛民人士喝倒采 感冤屈难受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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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旺角发生骚乱,梁天琦及“美国队长”容伟业等涉的暴动案续审,梁天琦继续自辩,称他当时为想保护市民而举办选举游行,惟他举起有本民前成员竖起旗帜时,却遭人喝倒采,他当时感到冤屈及难受,估计那是来自泛民的人,而泛民当时支持杨岳桥,他当时有感,在这危急情况,为何仍要计较曝光率。

梁天琦称当天举起本民前的旗帜,即遭现场人士喝倒采。(资料图片)

指当时泛民支持杨岳桥

现年27岁的梁天琦继续作供,于2016年2月9日凌晨,他号召了本民前成员举办选举游行后,有本民前成员竖起旗帜,但却被人喝倒彩,他当时感到冤屈及难受,又认为当时喝倒采的人或属泛民主派支持者,因当时泛民主派在补选中支持对手杨岳桥,他质疑为何当时如此危急的情况,还要计较曝光率。

梁天琦作供时指,当时泛民人士普遍支持杨岳桥。(资料图片)

以为办游行可助警用暴力

梁指,他及后眼见警方的装备升级,且增援人数亦增多,又留意到有警员背著疑装有催泪水剂的黄色背包,相信警方很大机会向前推进,但他本打算一直留守原地,因为相信举办合法游行,置身于警方及市民中间,便可阻警方向市民使用暴力,他又强调只是一直叫本民前成员留守,当时认为本民前成员大约只有30人以内。

闻黄台仰叫向前冲感疑惑

直至凌晨一时多,黄台仰著身边的人向前冲,梁闻言曾一度表示:“冲?点冲呀?”并示意黄望向警方的装备,但黄台仰却说:“你唔冲佢地都冲埋黎啦。”故在黄台仰大叫“3、2、1,去”时,他亦向前冲撞向警方盾牌,但却被警棍击中头顶及头侧,又被胡椒喷雾喷中颈及面部,故向后退,他直言没想过以暴力对待警方。

被告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及容伟业均被控同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8日至9日间,于旺角砵兰街参与暴动。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