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骗案】证人:政府每天有职员行来行去 应早知做假
港珠澳大桥的石屎砖压力测试涉造假案续审,已认罪的实验室技术员今(12日)接受辩方律师盘问,他同意实验室助理的职务是按上级指示工作,又透露多次更改测试记录时,除其上司外,土木工程拓展署有职员每天均在实验室“行来行去”,质疑署方亦知晓资料被要求更改。
12名被告皆是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前职员,年龄介乎23至59岁,被指于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间,串谋及联同不知名人士,诈骗签核合格报告的两名土木工程拓展署首席技术主任刘启森和袁宝强。
助理只负责记录数据
证人吴启尧,现还柙赤柱监狱,他案发时为嘉科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吴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最低职级的实验室助理,主要工作只是协助高级工地实验室技术员及工地实验室技术员,按他们的指示做测试及记录,他亦同意助理的工作层面有限,只需记录数据,技术员则处理资料,助理亦依靠技术员以了解是否合规格等。
拓展署职员每天都在实验室
吴又提及,他与土木工程拓展署首席技术主任张沛开(下称:张)于2012至2017年在小蚝湾试验所工作,他会问对方度砖、收砖及压砖的程序。吴续道,张会与其上司,即前高级工地实验室技术员麦培盛一起检查,若发现有人为错误,麦会叫人改正,又指张每天于实验室“行来行去”,见到工作情况,故觉得张会知道更改测试资料一事。
指上司有要求更正结果
辩方指,吴前年与廉署落下的口供提及说:“我嘅工作都系上级要求我做”、“佢哋会要求我更正”。吴称,“佢哋”是指上司麦培盛、公司代表等,并包括张。他再解释,张身为管理层,每天身处试验所,此做法一直维持,质疑张怎会不知情。辩方续透露,吴曾指有人容许职员改正,有人曾叫其上司著职员“执返正佢”。
认为署方也有责任
吴下午接受盘问时称,其上司有时未必发现到有问题的报告,署方的“大sir”看出错处后应会向上司反映,上司会著他们以其他砖块或铁柱代替,重做测试,以获取HOKLAS认证。他认为署方也有责任。
非送砖出错难解释
吴续道,“上面啲人唔钟意出non-HOKLAS cert”,当中包括署方负责签核报告的首席技术主任刘启森,及于试验所工作的首席技术主任张沛开。他解释,该些证书会列明错处,如犯错的并非送砖的一方,他们便难以解释,因毕竟是政府的试验所,“无可能咁低水准”。
署方技术主任曾叫上司更正
吴称,他们会一层一层传达改正的要求。例如,刘会叫吴的上司改正,其上司遂吩咐测试人员更改资料。辩方透露,吴曾向廉署建议,查问嘉科代表有无收过由刘交出来、自称他发现到的不合格的报告;并指全部管理层皆知道刘会将该些报告交还予吴的上司。
受署方吩咐改动 非自把自为
辩方律师问吴,是否因觉得这事是受土木工程拓展署吩咐,而非他们自把自为,故希望廉署追问土木工程拓展署是否知情,吴表示同意。
另外,辩方质疑吴起初说出5名职员涉案,但竟没提到一位被指经常犯错的职员,吴坚称当时记不起。辩方又质疑,现正还柙候判的吴其后再提及更多人,是为了减少刑期,他并不确认所有被告均有犯案,吴不同意。
众被告依次为8名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余维德、李咏晖、薛家俊、陈锐铿、姚宇峰、叶德杰、吴汶鸿、张嘉明,及4名前实验室助理谢德礼、李志勤、陈志成、郭文辉。
聆讯下午续。
案件编号:DCCC10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