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汉兰桂坊“执尸”后奸醉娃 再偷卡欲购物 官斥卑劣判囚10年
29岁女子于前年在兰桂坊买醉后,遭偷渡来港的巴基斯坦汉“执尸”强奸。巴汉更偷取女子的信用卡,多番购物但不果。巴汉早前被陪审团一致裁定强奸罪成,案件今(9日)在高院判刑,法官斥责巴汉行为卑劣,在女子体内射精,令她事后身心受创,遂判处巴汉入狱10年。
被告Ali Nazakat(24岁)早前否认一项强奸罪及两项非礼罪受审,指他于2016年12月7日在荃湾一工厦强奸及两次非礼女子X。陪审团早前裁定他强奸罪成,而非礼罪则不成立。此外,他在审讯前承认偷窃、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和欺诈共三罪。
同案被告判囚2年半
至于同案另一名被告杨俊杰(30岁),则早前已承认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和未有依期还押两罪,指杨曾使用X的信用卡,并欲冒事主签名购物,杨亦被判监2年半。
事主担心染性病而抑郁
法官判刑时指透露,Ali Nazakat于3年前经内地偷渡来港,在港无业,而杨俊杰则从事散工。法官又读出X的创伤报告,指她在事件后因担心染上性病而抑郁,亦因此体重下降和失眠。
法官续指,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Ali Nazakat趁X饮醉而犯案,指他有预谋地带事主到被告工厦的住所,强奸事主时又未使用安全套,更在X体内射精,而X在事后身心受创。
女事主酒醒发现身些废弃工厦
事主X早前供称,事发前一晚她与友人到兰桂坊消遣,并饮下伏特加、Gin Tonic等烈酒。惟她之后“断片”,至她醒来后发现身处在一废弃的工厦,并看见Ali Nazakat在身旁。她曾问之前一晚发生何事,但没有得到答案。X返家洗澡期间,发现内裤有不寻常分泌物,怀疑“断片”期间被强奸。
两被告曾想用事主卡买珠宝
此外,Ali Nazakat偷去X的信用卡,并要求杨以该信用卡购买。杨在同月到两间珠宝店,购买一件金链和两件镯,共值2万1千多元。Ali Nazakat亦曾使用该信用卡购物,但均不成功。
案件编号:HCCC1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