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汉涉奸醉娃案 陪审团一致裁定强奸罪成 明年1月判刑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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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在兰桂坊消遣后被一巴基斯坦汉“执尸”强奸,巴汉被控强奸及非礼等罪。巴男否认控罪,陪审团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被告强奸罪成,而两项非礼罪则不成立。法官为事主索取创伤报告,将案件押后至1月9日判刑。
被告Ali Nazakat(24岁)否认一项强奸罪及两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12月7日在荃湾一工厦强奸及两次非礼女子X。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强奸罪成,又以比数6比1裁定被告两项非礼罪不成立。
事主事后发现内裤有分泌物 怀疑“断片”时被奸
女事主曾在作供时指,事发前一晚她曾与友人到兰桂坊消遣,并饮了不少烈酒如伏特加、Gin Tonic等。她指,事发当日她一醒来便发觉自己身处在一废弃的工厦内,接着便看见被告。她起来后感到不适想呕吐,被告便领她到洗手间呕吐。她有询问被告昨晚发生何事,但没有得到答案,被告更曾两度伸手抓其胸。
女事主离开后,曾回家洗澡,期间发现内裤有不寻常分泌物,才怀疑饮酒后“断片”期间被强奸。
案件编号:HCCC1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