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汉涉奸醉娃案 被告称好心才带事主回家 最终反被屈奸劫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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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籍男子涉“执尸”强奸兰桂坊醉娃案今(21日)续,控方在庭上播出被告与警方的录影会面,被告否认曾与事主性交或抓她的胸部,又称之前已在在中环酒吧看过事主好几次,案发当晚见事主醉倒,事主主动要求到他家过夜,他出于好好心帮助事主,让事主在家中过夜,又为她盖被,又送他电话作答谢,现却反告他强奸。

巴基斯坦籍被告Ali Nazakat(24岁)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审。(资料图片)

被告Ali Nazakat(24岁)否认一项强奸罪及两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12月7日在荃湾一工厦强奸及两次非礼女子X。

指事主主动要求到被告家

控方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被告承认自己偷渡来港,又指曾在中环酒吧见过女事主3至4次,事发当日凌晨,他在住所楼下看到女事主,当时女事主非常醉,故上前欲帮助她,女事主当时要求到其住所过夜。

被告称盖被时可能碰到事主

被告遂带女事主到他所住于工厦的单位,并让事主睡在梳化上,女事主约清晨醒来,被告便带她到楼下乘的士离去,亦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交予女事主,被告否认当晚曾与女事主性交。对于抓胸的指控,被告称女事主在梳化上睡觉期间,他曾替女事主盖被时,不慎碰到她的胸部,除此之外便没有触碰她。被告反指自己做好事帮助女事主,却被女事主反咬一口。

事主为答谢送电话

另外,被告又否认偷取女事主的手提电话,被告称当天女事主为答谢被告帮助了她,将手提电话赠予被告作礼物。

案件编号:HCCC1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