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多间连锁零售集团及食肆通道被阻塞 被定罪仍未有改善

撰文: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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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有逾4,500宗职安健条例的定罪纪录,当中两条与工作场所出入通道被阻塞的罪行,则占整体的17%。
《传真社》报道指,经常违反这两条条例的更包括多间连锁零售集团及食肆,其记者早前到过部分曾遭检控的分店观察,发现店舖的通道仍被杂物阻塞。

过去两年5间定罪次数最多的非建造业公司。(传真社制图)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应呈报工场的防火设备)规例》第5(1)条,“未能使离开工作场所的走火通道保持良好状况,并免受阻碍”,以及《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第8(1)条“没有确保离开工作地点的所有逃生途径均且不受阻碍。”,列明了工作场所出入通道不可以被阻塞。

不过,《传真社》报道指,这两条条例分别成功检控了多间连锁零售集团及食肆449次及319次,总数占了整体定罪纪录17%。在职安健罪行中,定罪次数最多的5间非建造业公司,大部的定罪纪录都涉及这两条罪行,5间公司依次序为牛奶有限公司(34次定罪)、百佳超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32次定罪)、美心食品有限公司(30次定罪)、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22次定罪),以及日本城(香港)有限公司(19次定罪)。

(传真社制图)

《传真社》到过部分曾遭检控的分店观察,发现有店舖的通道仍然有被杂物阻塞的情况。旺角太子道西171号1楼的百佳超级市场分店,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曾先后两次,被判违反“没有确保离开工作地点的所有逃生途径均且不受阻碍”;《传真社》记者在今年10月到这间超市实地视察,发现店内的3个逃生出口门上都贴有一张表格,每天由当值经理签署确认所有逃生通道不受阻碍。

惟其中通向升降机的出口却放置了大量货物,大部分是一箱箱水果;另外一个出口通向后楼梯,梯间则放置了手推车、货篮等杂物,只剩下大约一半阔度的空间;第三个出口装了消防警报系统,未能观察里面情况,门外附近放满手推车,但未有阻塞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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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连锁超市惠康在旺角弥敦道721 - 725 号华比银行大厦地库的分店,过去两年亦两次被判同一条例罪成的纪录。记者在现场发现,店内两个有出口灯箱指示的走火通道都安装了消防警报系统,未能确认是否有阻塞,但货仓的通道一旁则放满货物,只剩下一个人的身位。

同时,过去两年曾有3次被定罪的荃湾丽城花园的大快活分店,在记者观察时,通往其中一个出口的通道放满了碗碟等食具,另一出口附近则放满了货物;蓝田启田商场日本城分店,逃生出口前摆放了不少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