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揭近九成半违反职安条例 个案判罚少于2.5万元 零宗入狱
政府近年致力推广职业安全,虽有法例监督,但实际违法量刑却被指偏低。《传真社》统计劳工处两年间所有违反职安健法例的被定罪个案,发现近95%被定罪个案罚款在2.5万元以下,平均罚款额只占罚款上限不足一成。此外,虽有部分条例可判处监禁,但仅得2017年一宗案件的被告被判监禁一个月,缓刑两年。换言之,有关条例生效逾60年,从未有人因此而入狱。
一半个案罚少于8,000元 平均只罚一万余元
传真社早前透过《公开资料守则》向劳工处取得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所有违反职安健法例的被定罪个案,近95%被定罪个案罚款在2.5万元以下,一半个案的罚款额少于8,000元,平均罚款额只占罚款上限不足一成。按《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及《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若违法的最高罚款额由2,000元至50万元不等,两年间共有4,508宗被定罪个案,当中4,505宗被判罚款,金额由最低200元至最高25万元,平均每宗罚款10,672元。
传真社再分析了过去两年最常见的10种与职安健条例相关的罪行,占定罪个案近七成(3,054宗)。法例订明的最高罚款额由5万元至50万元不等。不过,无论条例的最高罚款额是多少,该10种罪行的平均罚款额只占最高罚款额非常低的比例,其中9种仅占最高罚款额一成以下。因此,传真社认为罚款水平偏低的原因,并非因为条例所订明的最高罚款额偏低所致。
立法60多年 最严重只判监禁缓刑
除罚款外,虽然部分条例可判处监禁,刑期由最高3个月至最高12个月。但过去两年并没有任何罪成者被判即时入狱,只有一宗于2014年发生,涉及三项控罪的意外,被告于2017年判监禁一个月,缓刑两年。
按劳工处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由相关职安健法例生效至今,只有三宗个案曾获法庭判处监禁缓刑,并没有任何罪成者被判即时入狱。而《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与《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分别于1997年及1955年订立,换言之,自60多年以来 ,从没有人因有关职安健的疏忽,需要负责而入狱。传真社认为,数字反映整体职业安全法例量刑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