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批社署监管安老院宽松 团体斥政府向私院老板“跪低”

撰文: 陈淑霞
出版:更新:

安老院舍质素参差,过去亦时有虐老丑闻。申诉专员今(13日)批评社署监管宽松,法例亦存灰色地带,未有涵盖侵犯院友私隐、错误用药等严重违规事项,无从对涉事安老院作出检控。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认为,社署犹如无牙老虎,他曾建议港府赋予接管权,如遇“钉牌”情况时,可将院舍经营权委任他人临时掌管,不过遭港府拒绝;有关注团体则认为,港府向私营院舍“跪低”,造成院舍质素参差。

申诉专员公署今(13日)发表主动调查报告,批评社署监管安老院舍不力。(资料图片)

本港设有《安老院条例》及《安老院规例》,赋予社署权力,透过发牌机制监管安老院运作,不过,《条例》自1996年实行至今,一直未有修订,其后港府于2017年成立负责检讨的工作小组,探讨法定人均面积、人手安排及刑责等,小组期望可于明年第一季向劳工及福利局提交建议,并作公众咨询,随后会递交议案,展开修例程序。

申诉专员公署今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批评有关法例落后,未能涵盖严重违规事项,令涉事安老院有恃无恐,专员刘燕卿又指,过去4个年度,社署撤销牌照数字“零记录”,拒绝续牌个案亦仅得一宗,又不点名指该间不获续牌的安老院,社署事前33个月已11度发现其严重违规,即平均每3个月便收一次警告,却能继续持牌且未被检控,直至传媒踼爆该院安排院友在天台裸体等待洗澡,社署始拒绝该院续牌申请。

本身是工作小组委员兼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表示,完全同意报告所言,社署于侵犯私隐、派错药及不当约束等行为上均无法提出检控,仅能作出纠正指示,阻吓力欠奉,“有法例都无用,无牙老虎咁样”,他又补充指,社署设有《实务守则》,涵盖前线派药及使用约束物的工作指引,但却缺乏相应罚则规管,将会要求小组加入讨论议程。他又关注虐老问题,稍后会建议将疏忽照顾等虐老行为列入《侵害人身罪条例》,并提出私人草案,期望可增加约束力。

张超雄(资料图片)

他又估计,港府或怯于“钉牌”后会令长者流离失所,遂选择宽松执法,但他认为,港府实可考虑禁止经营者运作,并将接管权委任他人,以作过渡,亦可避免长者受到影响,他指教育局亦有类似做法,倘发现办学团体不达标,实可行使权力更换其校董会,“不过呢个情况系极小”,被揭发校政混乱及有“影子学生”的屯门兴德学校则是一例,“如果系极离谱的院舍,系咪可以咁做呢?”,不过有关建议遭官方拒绝。

安老服务倡导联盟成员郑清发则认为,现存法例存灰色地带,导致监管无效,另社署派员巡查时仍以预约制为主,成为制度严重缺憾,“只会系收到投诉时,先会突击巡查,咁只会睇到院舍粉饰出来的表象”,他又批评港府向院舍经营者“跪低”,认为即使日后修例,亦属小修小补,他促请港府展示决心,“解决土地问题你就咁有魄力,咁安老院舍又做唔做到呢?”

申诉专员刘燕卿批评社署监管宽松。(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