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风波横跨四年 律政司最终决定不检控梁振英
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被指涉贪的UGL案,由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被澳大利亚传媒踢爆,至立法会就事件成立专责调查委员会,并爆出成员周浩鼎容许梁振英修订提交该委员会的文件,陷干预调查风波。梁振英自卸任特首后,事件一直未有进展。泛民更发出“天下为公”众筹活动,赴英国举报梁振英,触发双方多番争论。至今日(12日),廉政公署及律政司宣布,由于证据不足而决定不检控梁振英及周浩鼎。
2014年被踢爆UGL协议
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澳大利亚传媒报道梁振英2012年参选特首时,与提出收购其持股的戴德梁行控股公司 DTZ的澳大利亚企业 UGL 签了协议,可获400万英镑(即约5,000万港元),条件包括离职之后24个月内不会撬走管理层、不会开新公司竞争,另梁振英同意担当UGL的转介人及顾问,合约上的手写补充指明有关协助不可构成利益冲突。
上任特首无申报仍在收款
根据协议,400万英镑在2012年及2013年的12月分期支付,亦即是梁振英就任特首之后仍领取,但梁振英没有在利益申报表的受薪工作一栏申报这笔款项。特首办当时回应指,有关款项只是涉及梁振英未当特首前提供的服务,毋须申报。有政党于2014年10月到廉政公署举报梁振英。
周浩鼎修订建议被揭出自梁振英
于2016年,立法会就事件成立专责调查委员会。翌年5月,该专责调查委员会副主席周浩鼎被揭,其所提交的修订建议,曾经特首办提出逾40项修改,涵盖研究建议的四大范畴中的其中三项,触及协议的背景、性质及详情,《基本法》及申报规定。梁振英及周浩鼎事后承认,有关修订是由梁振英撰写。前者解释自己作为受查人有权表述意见;周浩鼎为事件影响公众观感而道歉并辞任该委员会。
就修改事件,泛民议员毛孟静及范国威于2017年5月到廉政公署检举梁振英及周浩鼎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时至今年初,专责委员会调查进度毫无寸进,面临解散。该委员会主席谢伟俊向传媒承认,梁振英依然未提供任何有用资料,令委员会工作“困难重重”。据立法会网页,该会议自去年举行6次会议后便无再开会。
民主党发“天下为公”到英国报案
继会计界梁继昌去信英国税务局举报梁振英逃税后,民主党林卓廷于2017年并亲身到英国举报梁振英,惟英国执法机构National Crime Agency决定不跟进。林卓廷、尹兆坚、邝俊宇、大律师吴思诺、何俊仁,于今年发起“天下为公”行动,众筹超过200万港元调查,包括委任大律师在英国调查,及计划在澳大利亚委托律师楼调查,之后收到梁振英四封律师信。
律政司以证据不足不检控 廉署结案
廉政公署今日(12日)宣布,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梁振英被指涉贪及修改周浩鼎立法会文件的指控,决定不检控梁振英及周浩鼎。律政司解释,未能确立UGL案中戴德梁行不同意梁振英接受该笔钱;及由于梁振英无利益冲突,无法律规定需要申报他在成为特首之前会获得的款项,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而针对周浩鼎的指控,律政司认为,来自梁振英的修订“并不会影响专责委员会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