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上诉】众被告指判囚两年太重 要求改判缓刑
7名警员于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在金钟添马公园暗角殴打曾健超,去年被裁定罪成,并遭判监2年。他们就裁决和判刑提出上诉,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上诉庭续审,众上诉人认为判刑过重,要求改判缓刑,或一个较短的刑期。亦有较低官阶的警员,认为他们判刑应较轻。上诉庭听罢陈词后押后裁决,7名警员准继续保释。
本案7名上诉人分别为黄祖成、刘卓毅、白荣斌、刘兴沛、陈少丹、关嘉豪和黄伟豪。其中黄祖成案发时为总督察,刘卓毅为高级督察,白荣斌为警长,其他上诉人则为警员,年龄介乎32至51岁不等。
他们被裁定1项有意图导致他人身体伤害罪,案情指他们于2014年10月15日,在龙汇道非法及恶意伤害曾健超。陈少丹亦被裁定1项普通袭击罪成,指他于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袭击曾。
众被告认为判2.5年太重
多名上诉人的代表律师就判刑上诉时,指原审法官以监禁2年半为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罪的量刑起点,属于过重。
黄祖成将失560万退休金及长俸
代表黄祖成的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指,案中上诉人没有使用武器,亦应考虑曾健超在案发前的行为,冀上诉庭改判黄祖成缓刑。Tim Owen又透露,黄祖成因是次定罪,失去560万元的一笔过退休酬金及每月逾3万元的长俸。
而法官麦伟德则指,原审法官考虑7名上诉人伙同犯案,而判处他们相同的刑期。法官麦伟德问Tim Owen,黄祖成在7名上诉中职级最高,是否应有较重的罪责,Tim Owen回应指黄祖成没有亲身袭击。
警员称只在上级监督下工作
代表刘兴沛的资深大律师邓乐勤则指,刘只是低级警员,案发时亦是在上级监督下工作,认为刘的判刑应较短。
而代表刘卓毅的资深大律师余承章指,案发时为占领运动,不少示威者反抗执行正当职务的警员,警员均承受极大压力,刘在此环境下做出错误判断而犯案。
此外,上诉人的代表律师均指,多名上诉人在罪成后被还押约4个月,之后才获保释以等候上诉。
案件编号: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