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酒18禁】控酒办解构四大情境 儿童自助付款买酒 超市违法?
目前法例没有禁止零售店卖酒给未成年人士,但本月30日起俗称“卖酒18禁”的新例正式实施,届时任何人不准以零售、邮购或网购形式向18岁以下人士售酒。在新例下,若未成年人经店舖自助付款机成功买酒,一旦被发现,店舖职员及店东均有机会被检控,控烟酒办公室呼吁店舖堵塞漏洞。
立法会今年2月三读通过《2017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在今年11月30日起零售店(包括便利店、超级市场、酒舖等)不可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予18岁以下人士,并须以中英文展示通知,以及全面禁止以销售机售卖酒类饮品。新法例内“令人醺醉的酒类”定义,是含乙醇多于1.2%并适合或拟作为饮品饮用的酒类 。
零售店要贴告示 列明不卖予未成年人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主管李培文今日(14日)表示,若卖方向买方售卖或供应时有面对面接触,必须于处所或店舖当眼处展示订明通知,边长最少为38厘米x20厘米;若以电话、邮寄或其他任何电子媒介售卖或提供酒类饮品,必须在网上商店以合理且清晰可阅方式展示订明通知,或将订明通知的内容口头读出或录音播放。
情境一:超市如设自助付款区,若没有员工在现场监察,而让未成年者成功买酒,超市及员工是否违法?
李培文表示,如自助付款没有任何机制防止未成年人士买酒,店员和店东均有机会被检控,如店东因雇员的行为被控,他/她可以自己已采取的“合理措施”来防止雇员在业务过程中向未成年人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作免责辩护。合理措施包括已为雇员提供有关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或供应酒类饮品的培训及清楚指示不能售卖酒类予未成年人。
他建议,设自助付款店舖增设人手巡查,并举例说“有部分超市自助付款柜位,如扫描到货品属酒类,柜员机便会上锁,一定有店员协助先可以开锁,有机制防止年轻人买酒”,也可参考外国做法,任何酒类都不可以自助形式购买,避免触犯法例。
情境二:当家人晚饭时把酒类饮品递给未成年人,是否构成向未成年人供应令人醺醉酒类的行为?
李培文表示,新法例适用在业务过程向未成年人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酒类的行为,并不涵盖社交场合,但不建议供应酒类饮品予未成年人,因酒精影响脑部发展,越早开始饮用酒类饮品,越容易形成他们日后对酒精的依赖。他又指,如果饮宴在持酒牌处所举行,18岁以下人士不能在该处饮酒,否则有机会触犯酒牌条例。
情境三:含酒精或以酒类烹调的食品或饮品是否受新例规管?
李培文表示,以酒类烹调的食品,例如酒心朱古力、醉鸡、酒酿丸子等将豁免于新例的规管范畴,而含乙醇多于1.2%并适合或拟作为饮品饮用的酒类才受规管,例如米酒。
情境四:若送递人员受雇于提供酒类饮品的公司,是否有责任检查收货者年龄?
李培文表示,如送递人员对收货人的年龄有怀疑,应在给予货物前查看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未能确认其年龄及对其年龄有怀疑,应拒绝有关送递,否则送递酒类给18岁以下人士,送递人员及该公司均有可能被检控;如送递人员属于送递服务公司而其公司没有参与该笔销售,则不受该法例约束。
李培文表示,法例没有赋予卖方或供应商在售酒给顾客前查核他们身份证明文件的权力,但卖方及供应商仍可要求查核顾客的身份证明文件,顾客有权拒绝,卖方及供应商亦可拒绝售酒予怀疑未成年而未能核实年龄的顾客。
改名为控烟酒办公室 加30人手
在执法方面,卫生署设立控烟酒办执法,卫生督察会抽样巡查商店有否遵守法例,亦会透过跟进投诉检控违例商店,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李培文表示,过去控烟办的执法人员有89人,当其扩大工作范围和规模,并更名为控烟酒办公室,执法人员再增加超过30人,控烟酒督察有权执行新的控烟法例和现有的“吸烟(公共卫生)条例”。他表示,控烟办在10年前接获吸烟投诉个案每年约100宗,但去年投诉个案已减至个位数,相信执法模式有一定成效,日后会加强在全港约1.5万个酒类零售点、食肆、酒吧等巡查,强调不排除以任何有效形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