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亨女儿堕海案】男友称犯“衰十一”压力大 认误杀女友囚4年
有车神之称的“盲亨”詹昌盛,其16岁女儿前年离奇浮尸于荃湾码头,比她大4年的男朋友林嘉伟今(21日)承认误杀,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自杀前把一般人最重视的手机也抛落海,却在裤袋保留著刻有他与詹女名字的火机,可见他珍惜二人感情,又指被告能浮上水面,因为他当时穿著羽绒,惟在场的詹昌盛听到即说:“天方夜谭!”庭上亦透露被告过往亦有打架、纵火、偷窃等案底,更曾与在IG认识的15岁少女发生性行为而被判监2个月,按时间计算,他干犯该案时,被告正与詹女拍拖。但被告称已告知詹女,并已获原谅,又想向死者家人致歉。“盲亨”中午离庭时称未有接受被告道歉,又说:“要见到佢有报应为止。”他下午没有回庭听取判刑,法官判被告入狱4年。
林嘉伟,22岁,他承认于2016年12月12日,在青衣大桥误杀女子詹咏岚案发时仅16岁。被告曾做过舞台搭建员、侍应、厨师等工作。
案件发生时序图:
被告透露怕遭死者父报复
官判刑时提到,被告见过詹女的父亲,并知道“盲亨”的身分,以及对方不喜欢自己。被告又指,被控“衰十一”后忧虑不止,认为因性罪行入狱是奇耻大辱,且担心因此在狱中受较差的对待。此外,他明白自己背叛詹女,怕盲亨报复。被告称他主动告知詹女,对方原谅了他。他提出跳海自杀,詹女表示想一起殉情,并谓担心自己的手术,觉生无可恋。
法官信纳被告跳海寻死,并指他明知女友受自己影响求死却未有阻止,反商讨实行,可见他自私且妄顾他人生命。官续指被告在事发后8日才说出对方跳海,居心叵测。他指法庭不会接纳令人丧失生命的协议,生还者应受责。法官考量判6年刑期,因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遂判他入4年监禁。
求情指宁弃手机紧袋火机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本身有坚定的寻死意愿,且是按詹女提出的协定而未即时告知他人其堕海的事,又指被告把一般人重视的手机丢入海,却在裤袋中仍袋著刻有“Wai❤️Jim 6.3.2015 To 12.12.2016”的打火机,可见被告珍视与詹女的感情。律师又说,被告最初说谎并非恰当做法,是致案情严重的因素;不过,被告只是如协定不提对方跳海,亦不敢向感化官坦白承认。
声称穿羽绒而浮起
律师续指,有人在当日上午6时见到女尸,即事主在堕海3小时内已死亡;被告不懂游泳获救,是因当时身穿的羽绒外套如救生衣,令他浮起。詹女的父亲“盲亨”听到辩方的说法昨即在庭上反应说:“呢个系佢(被告)代表律师呀?”听到被告因羽绒生还的说法更说:“天方夜谭!”
自杀前犯“衰十一”候审
律师认为,两人年纪尚轻,处事不成熟,遂作出冲动决定。他再提及被告在犯另一案件时,曾试图饮消毒药水自杀。另外,女方有先天健康问题,要做手术。辩方继续指,被告父母在他3岁时离异,自杀时被告正因“衰十一”受审,他曾向朋友表示“真系好大压力,我唔会畀自己坐监”、“与其畀人收我皮,我宁愿自己收皮”。律师又指,被告欲向詹女家属致歉。
“盲亨”不信女儿会自杀
“盲亨”詹昌盛早上听毕被告求情后,中午离庭时被记者追问及会否觉得女儿是自杀,他即回应说:“梗系唔会啦,我有好多片在手,佢天真可爱,从来唔会对自己的身体自卑过。”他又对调查的警员说:“唔会白白牺牲啰,我要见到佢有报应为止。”之后被问及被告致歉的事时,詹昌盛说:“致歉?你依加唔系打佢两巴,系夺去佢生命啊。人都死咗,仲边有弯转,人嚟嘛,唔系猫,唔系狗,猫狗你都唔舍得整死佢啦,系咪啊。”他说罢便与朋友离开,下午再没有回法庭。
根据庭上资料,被告过往曾因打架、纵火、偷窃、诈骗等罪被判感化令及监禁,他2016年3月2日于深水埗踏单车时,因与男路人争执,林即手持铁通称要殴打对方,同年6月被判18个月感化令。
被告IG识15岁少女非法性交
同年10月,被告仍在感化令期间,又再犯事,他与在社交媒体instagram认识的未满16岁少女性交。被告与该少女结识不足一个月就发展为恋人,并在同月24日后就带少女回家性交,但二人在11月14日便分手。然而,根据案情,被告与“盲亨”女儿詹咏岚早于2015年已开始拍拖,而被告亦在二人交往期间交上这名IG少女。
被告在2017年7月,于西九龙法院承认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他当时求情时指,该事主当时还有一个星期便满16岁,并希望能轻判,最后被判入狱2个月前。
堕海获救称玩手机失足
林嘉伟于2016年12月12日凌晨4时许,在青衣码头堕海,他最后获救并被送到玛嘉烈医院,他初时讹称玩手机失足堕海,未有透露与人同行。然而当日早上,荃湾码头发现一具女尸,后证实是“盲亨”的女儿詹咏岚,警方多番盘问下,林才承认定与女友一同殉情。
案件编号:HCCC29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