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机场遇袭案 上诉人律师:罗可能是同意被打的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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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去年1月由台湾返港时,在机场遭大批“爱国”示威者包围及袭击案,4名被定罪的被告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今(14日)在高等法院聆讯,期间不但认同罗是可靠证人,但争拗控方举证未能直接证明罗当时不愿意受袭,更指罗当时或者是同意的。法官押后裁决。

上诉人刘必泉(橙衣)及唐发祥(红色格仔衬衣)争拗罗冠聪可能是同意被袭击的。(资料图片/许家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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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上诉人:高杰飞、唐发祥、邝桂婵、刘必泉。其中高、唐及邝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两罪成,刘则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律师指罗可能同意被袭击

上诉人的律师陈词指,原审裁判官判案时,认为当被告但袭击罗时,由于罗没有阻止保安对他的保护,故肯定罗一定不同意被袭击。上诉人的律师指,有关罗是否同意被袭击的意愿,应由罗本身发出,罗当时有可能是同意的。

上诉人高杰飞。(许家希摄)

认同罗是可信证人

律师又指,不可争议罗是可信的证人,但却未必可靠。原审时,罗曾作供指他事发时遭拳打脚踢,但盘问下却同意可能就被“拳打”的事情上或有记错,质疑其证供的质素。

控方指上诉人对罗充满敌意

律政司则回应指,罗当日受袭是不容争辩的,而事发时十分混乱,不可能要求罗仔细的描述案发细节。另外,罗不认识上诉人,而且上诉人在事发时对罗充满敌意,可见罗当时是不同意被打的。

案件吸引多达数十人到庭旁听,座无虚席,有支持者和部分被告在审讯完结步出法院时更语带激动地大叫“反港独”的口号。

案件编号:HCMA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