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机场遇袭案】4示威者袭罗判囚3月 支持者问官:凭甚么?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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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今年1月由台湾返港时,在机场遭大批“爱国”示威者包围及袭击,其中三男二女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罪。5名被告均否认控罪,案件今(6日)于西九龙法院裁决,除一名68岁的女被告全脱罪外,其余3男1女被告均被裁定一或两项罪名成立,裁判官即判4人入狱3个月,庭内公众人士闻言“哗”声四起,对判刑非常不满,有人当庭破口大骂,侮骂裁判官为“狗官”、“盲官”,又有人反问裁判官:“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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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2女被告依次为高杰飞(53岁)、唐发祥(72岁)、林锦嫦(68岁)、刘必泉(71岁)和邝桂婵(67岁)。他们否认今年1月8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罪,其中第4被告刘必泉没有律师代表。五名被告中,除第三被告林锦嫦外两罪均不成立外,各有一或两项罪名成立。
罗冠聪称回港时遭示威者辱骂
罗冠聪早前作供时指,案发当日他从台湾飞抵香港后,他在出境大堂见到20至30名中年及老年,他们均为“爱国”团体示威者,并辱骂他为“卖国贼、汉奸、走狗”,又叫他“滚出香港”。
曾被淋泼不明液体
罗指,示威人士的声线非常洪亮,并带有标语及横额等,而他与示威者距离“非常接近”,近至可“捉住”他的衣领,期间亦有人拉他的衣领及背包。示威者更用其示威板拍打他的头部,又向他头淋泼不明液体,令他他的头部及衬衫沾满液体,他的胸膛、肋骨及小腿位置均被人用拳脚攻击。
案件编号:WKCC335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