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涉奸醉娃案 被告坚称一夜情 陪审团裁强奸罪名不成立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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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4年前在一次唱K聚会中,认识一名幼稚园女教师,涉嫌疑趁对方醉酒,将幼师带回家中强奸,并夺去其初夜,幼师事隔一年多才决定报警。男教师却坚称那是“一夜情”,否认强奸罪,5女2男陪审团今(16日)早在高院退庭商议6小时,以5比2大比数裁定被告强奸罪名不成立,两名女亲友得悉结果后当庭激动痛哭。
被告事主事发夜初相识
27岁被告邓庚涛被控于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湾一单位强奸与他同龄的女事主X。
案发时任幼稚园教师的X供称,案发当晚她与同样修读幼稚园高级文凭的女同学Y,一同去湾仔唱卡拉OK,Y的男友人亦痛来约5名X不认识的男子到场,当中包括被告。
事主声称当晚猜枚酒醉
X指,他们当晚唱歌、玩游戏机及猜枚,X因输掉而喝了约6杯啤酒感不适,被告则表示送她回家,惟发现被带返被告家,她虽然不愿意入屋,但无力反抗,最终遭被告推她落床,并把她强奸,又射精在她脸上。
事主称她事后有跟Y提及事件,但Y叫她不要告知别人,被告亦没有再与她联络。X因而一直把事件埋在心中,至她一年多后认识新男友,她向男友透露事件,后来才决定报警。
被告称玩得投契发展一夜情
被告出庭自辩时反驳指X当天清醒并没喝醉,二人当晚玩得十分投入,被告亦坦认对X有好感,并问X:“返佢屋企好唔好?”他指X当时答应,认为X是同意性交,又指二人回到他家后以不同姿势性交,他坦言与X当晚是一夜情,他过往亦有同样经验,觉得这样再发展不太好,故事后没有再找X。
案年去年11月曾审讯,惟陪审团无法达成大比数裁决。案件今年由另一陪审团听审,并裁定被告强奸罪不成立。
案件编号:HCCC4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