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涉奸醉娃案 辩方指事主与被告“脚贴脚” 称是处女为博同情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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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男教师疑强奸醉酒幼稚园女教师一案于高院续审,辩方今(10日)续对事主X作盘问,并指事主当晚与男教师玩得十分投契,当时穿短裤的被告,与穿连身裙的事主更曾“脚贴脚”地坐,表现亲密。辩方又指,X作供时不断突出她是处女,只是想博同情,X一概否认。

被告邓庚涛在高等法院否认一项强奸罪。(资料图片)

事主向朋友倾诉时未提强奸

女事主X在接受盘问时大哭,又称她案发后只想“收埋自己”,因为不想朋友内疚,没有诉说事件。被问及事后为何不告诉家人被强奸一事,X痛哭指怕家人担心,一直向家人稳瞒事件,直言:“唔敢想像屋企人知会点。”

辩方律师续指,友人Y案发后翌日问她当天发生甚么事,但她未有用上强奸一词去形容事件,X同意,但她补充指,她有向Y表示不自愿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指事主与被告曾互相触对方大腿

辩方则向X说出事件的另一版本,指案发当晚,X玩得非常投入,与被告玩得投契,两人又坐得很近,被告亦有揽她腰及背部,二人有亲密的接触。辩方又指,被告当晚身穿短裤,X则穿连身裙,二人“脚贴脚”,互相用手触及大家的大腿,整个过程X都清醒,惟X痛哭地逐一否认。

辩方称被告曾用纸巾为事主清洁

辩方又指,被告曾问X返他家好不好,只是在K房内声量太大及受酒精影响,X才听不到,惟X不同意。辩方续指,二人当晚有互相爱抚,X因为不想被告在她体内射精,故被告最终在X脸上射精,之后亦用纸巾为X清洁,X再次哭著逐一否认。

指事主只是后悔一夜情

辩方指,X因为要向男友交代,才会讹称被奸,又因为后悔与被告一夜情才会指称被告强奸,X否认。辩方质疑,如X被人强奸及受惊,她事后不可能入睡,惟X解释指她当时仍感头晕,故能睡著。

辩方又呈上案发当晚X与被告的合照,相中X手在被告大腿上,X则哭著解释指:“我唔知系佢定佢朋友攞我只手喺佢大脾上。”她又解释,因情绪不稳,事隔一年多最终仍决定鼓起勇气报警。

被告邓庚涛否认于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湾一单位强奸女事主X。

案件编号:HCCC4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