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涉奸醉娃案 被告辩称事主答应上他家 免露骨未讲明“做爱”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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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涉嫌强奸醉酒幼稚园女教师案续审,男教师今(11日)出庭自辩。他指当晚首次见事主X,已对她有好感,他有借机揽她的腰,X都没有抗拒,又指X没有喝醉,他亦有问X要否上他家以看是否有“下场”,为免太露骨,故未讲明“做爱”,但相信事主明白而她亦答应,之后两人有拥抱湿吻。他坦言当晚只想与X发生一夜情,故醒来发现X不在家亦没有打算找她。

被告邓庚涛在高等法院否认一项强奸罪。(资料图片)

被告邓庚涛自辩称,自幼父母已离异,他与妹妹同住,中五毕业于职训局进修,其后在港修读海外运动管理学,案发时于教育大学读教育文凭课程,主修体育及数学科。

指事主并没有喝醉

被告指,案发当晚与事主X首次会面,他与X当晚长时间坐在一起,他形容当时两人“坐得好埋,膊头贴埋”,大部份时间他都将手放在X腰间,但X并没有表现抗拒,二人又玩猜枚及骰盅等游戏,X因玩输而喝了2至3杯啤酒,但非X所指喝掉5至6杯啤酒。被告又指从没迫X饮酒,X亦没有喝醉,也没有醉至站不稳及语无伦次。

问事主上家与否试探“下场”机会

被告坦认当晚已对X有好感,与X玩了约1至2小时后,终开口问X:“返我屋企好唔好。”X当时答应。辩方追问被告为何如此问X,他解释称,因为大家玩得兴起,又对对方有好感,而他亦感受到X对他有好感,故想:“返屋企睇吓会唔会有下场。”经大状追问下,被告直言口中的“下场”是指发生性行为。辩方问他“点解唔直接问,返我屋企同我做爱?”被告闻言后笑称:“唔系唔可以,但唔会讲到咁露骨。”而他亦相信X得知他有意与她性交。

性交期间亦有对话

被告指,二人回家后,X挨在被告的膊头上,二人亦有拥抱及湿吻,互相抚摸下体,继而入房上床及互脱衣服。被告指X问他有没有避孕套,他便在房间及大厅找,但并未寻获,之后两人继续湿吻,并开始性交,15至20分钟后,被告向X表示:“我要射啦。”X便叫他:“唔好射入面。”故被告最终在X上半身射精。

弄脏事主脸有帮忙清洁

当X尝试用被子抺面,他才知射精到X面上,并用纸巾帮X清洁。被告又指,事后床单并没有血,醒来虽然发现X走了,但觉得没有必要联络X,因为一心只打算与X一夜情。

被告邓庚涛,28岁,否认于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湾一单位强奸女事主X。

案件编号:HCCC4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