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六人 涉嫌诈骗强积金佣金2.1万元及累算权益82万元

撰文: 周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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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0日)落案起诉一名四十岁姓陈的保险公司前销售经理,及来自两间强积金受托人的五名分别31至59岁的成员,控告他们涉嫌分别使用载有虚假资料的强积金,申请欺诈约2.1万元佣金,以及作出虚假法定声明以申领共逾82万元的强积金累算权益。

安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前销售经理陈铧今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陈涉嫌向安达提交一些载有虚假资料的强积金申请以欺诈佣金,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陈铧身为安达前销售经理,以及一名保险代理人的上线经理,但由于他并非注册强积金中介人,不能参与销售该公司的强积金产品,惟该保险代理人符合资格。

廉政公署今日公布拘埔六人涉嫌诈骗强积金佣金及累算权益。(资料图片)

被告获准保释 周四再到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控罪指陈铧涉嫌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间,虚假地向安达及银联表示该保险代理人为26份银联强积金产品的经手代理,并意图诱使银联经由安达向该保险代理人给予佣金与现金奖励,导致该保险代理人获得利益或安达及银联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银联曾向该保险代理人发出约2.1万元佣金与现金奖励,其后她交还其中1.1万元予陈铧。陈目前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五名分别31至59岁的成员,各被控一项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名(资料图片)

5人被指讹称“永久离开香港”而索取强积金
 
另外五名于昨日(9日)在其他5宗案件被起诉,被告分别为邱兆鸿(31岁)、潘有诚(59岁)、曾德秀(29岁)、郭锦辉(48岁),同为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及陈俊荣(38岁),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Hong Kong)Limited(HPFT)的强积金计划成员。银联及HPFT均是本港两间强积金受托人。
 
廉署表示,五人各被控一项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36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5年7月3日至10月15日期间,众人明知而故意地在“基于永久性地离开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权益的法定声明”内作出虚假的陈述,表示他/她将会离开香港往外地居住,并且不打算返回香港永久居留以就业或居住,惟他/她从未打算永久离开香港。

邱兆鸿、潘有诚、曾德秀及陈俊荣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郭锦辉同获准保释,明日则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黄宝莹摄)

廉署调查发现,基于有关虚假法定声明,银联向邱兆鸿、潘有诚、曾德秀及郭锦辉支付共逾58万元强积金累算权益,而作为HPFT的行政管理人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则向陈俊荣支付逾24万元强积金累算权益。
 
邱兆鸿、潘有诚、曾德秀及陈俊荣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郭锦辉同获准保释,明日则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