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助理案 证人指校长陈章萍称被告为“大书记” 职责神秘
爆出连串丑问的屯门兴德学校,被揭有教职员被教育局取消注册资格后仍留校工作案,今(4日)于屯门法院续审,控方再传召教职员作供,并称时任校长陈章萍突宣告学校请了“大书记”,该人正是被告,但形容其职责“神秘”,自此只有部份教职员能随便进入校务室,又禁他们阅读处内的文件;训导主任亦透露,被告亦会去有家长学生出席的盘菜宴,并在席上高歌。
被告张锦辉,又名张钟谦,43岁。他去年3月30日被教育局取消注册教员资格,依然留在校内工作十日至4月11日,被控十项“未经教育局准许进入香港兴德学校及在内工作”罪。
证人指被告职责神秘
林潮焕老师作供,他指2016年7月,陈章萍向老师宣称聘请了“大书记”,后得知那人正是被告,名叫“张钟谦”。他指张于校务处处理文书工作,但说:“唔知(佢)职责系啲咩,好神秘。”
林又指,张于去年3月尾调入校务处的房间,平日闭门。那时校务处的对待与以往有别,一走进去就有职员叫停,并问:“林sir企喺度先?有咩事呀?”令他觉得“我哋好似系犯”。
有部份人能随意进校务处
他又称,部分人可随意出入,可能是“喜好不同”。他又指校务处职员禁止他人阅读台头的文件,更“栋牌”要求录音录影前要先通知。
训导主任指被告亦有出席盘菜宴
训导主任宋卓范作供,称被告曾帮手处理家长日、入学手续,如帮家长填入学表。控方问及学生会否在场,宋答有时会。另外,被告亦会出席盘菜宴,且上台演唱。控方再问有什么人出席,宋答职员、家长及学生。宋和林一样,初时只知被告姓张,后得知被告叫“张钟谦”。
校监称看不懂教育局的英文信
现已81岁的退休校监钟佳荣供称,他于2016年10月出任兴德学校校监,2017年8月31辞任。教育局于2017年5至7月,四度发信予钟,当中包括局方拒绝学校让被告继续留校工作。
钟称,因他英文不好,信件均由校长陈章萍解释,他才约莫知道内容。裁判官问他,如何确认信件内容与陈的说法相同,钟谓相信陈,而他亦可读懂两三成。官请他即场读出其中两封信件,钟回应看不明白。钟亦透露校方认为被告办事能力高,张被取消教员资格后,学校曾寄信到教育局申请张留校工作。
教育局未发现被告仍获校方所聘用
教育局高级专业发展主任李焕仪(译音)供称,她工作包括跟进注册教员资格,及被取消注册者的跟进等,而局方在未得当事人同意,不会通知学校有人的教师资格被取消,她会按内部系统检查有没有学校聘请被取消资格人士,惟找不到被告记录。至2017年4月18日,她收到另一组同事电邮,指兴德学校于于2016年聘请了已被取消资格的被告,故转介警方调查。
李又称,取消被告教师资格的通知书由她草拟,再由其上司黄女士代常务秘书长签署,又指根据教育条例,他们有资格代为出信。
辩方指被告在村公所办工
辩方却指被告去年3月30日由助理文书主任转为行政主任,薪金不再由教育局的薪金津贴支付。前校监称校方去年4月18日收到教育局信件,指张不能在校内工作。翌日,办学团体“公立兴德学校有限公司”聘请被告做公司文书,并在在屯门钟屋村村公所办公。
李又说明教育局吊销注册教师资格的程序:局方会寄挂号信发出通知及列出取消原因,如确认老师收到信后的14日内,没收到老师的书面申辩,会寄挂号信予该教师并通知其教师资格已被取消,该决定并由寄信当日起生效。
案件编号:TMCC25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