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前助理否认非法留校 质疑教育局取消教职文件无效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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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兴德学校去年爆出“影子学生”及行政混乱丑闻,之后更揭校内一名前助理,疑在教育局取消其注册教员资格下,依然留在兴德内工作。该名助理因而被控“未经教育局准许进入香港兴德学校及在内工作”。案件今(3日)在屯门法院开审,辩方却质疑教育局所发的取消文件,并非出自常任秘书手笔,质疑是否有效。

被告张锦辉否认非法留校。(林乐儿摄)

被告张锦辉,43岁,被指已被教育局取消其教员资格,但他在去年3月31日至4月11日,未经教育局许可返校工作,被控10项“未经准许而逗留在学校内”罪。

指文件只是一名职员所写

案件开审前,辩方就教育局发给被告的取消教员资格通知是否有效提争辩,认为该通知书非由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撰写,而是秘书长授权另一职员发出,质疑其有效性。

控方即回应指,此举非个人对个人授权,而是局方赋予该职员能力发出相关通佑,即使常任秘书长转了人,授权仍有效。

指限制被告的活动属违宪

辩方又认为授权书不应作呈堂证物,又认为禁止被告出入兴德学校,是限制被告的活动自由及选择职业自由,或属违宪。控辩双方将于下午传召兴德学校及教育局职员。

被告于1997年经教育局注册为教员,2016年受聘于兴德学校,为前校长陈章萍的助理。

案件编号:TMCC25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