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警打记者有片竟“无法追查” 黄碧云轰监警会失职
《明报》记者在2016年乱采旺角骚乱期间疑遭警员无理殴打,事件扰攘两年多,警务处对事主的投诉,截定“无法追查”及“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并称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已审阅并同意有关调查结果。
监警会今日(3日)称,在全盘考虑所有证据和资料后方作出判断,会方对此个案无补充。前监警会委员黄碧云指出,在“有片有真相”下投诉仍未能成立,质疑监警会委员失职,“咁都无问题,以后无人投诉到警察!”
事主:会要求覆核并考虑法律追究
警务处投诉警察课日前回复事主邓先生,三项投诉包括两项“殴打”及“行为不当”,最终分别列作“无法追查”及“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原因指无充分证据证明投诉及确定被投诉警员身份,又称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已审阅并同意有关调查结果。
监警会回复表示,已审核所有投诉警察课递交的调查报告,并以证据为依归,在全盘考虑所有证据和资料后方作出判断,会方对此个案无补充,如投诉人对指控分类有意见,可根据现有机制向投诉警察课申请覆核。
事主邓先生指多间传媒都拍摄事发经过的片段,对分类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会要求覆核并考虑循法律途径追究。
三项指控皆不成立 监警会同意调查结果
事发于在2016年2月19日,事主称在当日凌晨约3时30分,有2至3名警员在一架双层巴士的楼梯间,抓住他的头部并推出巴士外;其后他离开巴士后,即有6至8名警员上前以脚踢及硬物袭击他。他事后随即投诉警方在当日无依照警察通例配合传媒工作,投诉警员涉及一项“行为不当”和两项“殴打”。
警方指出,经调查包括查问有关人员、证人及审视纪录报告后,有关指控结果如下︰被2至3名警务人员在巴士殴打,以及不配合传媒工作,即一项“殴打”及“行为不当”,分别都被列为“无法追查”;至于第二项“殴打”,即被6至8名警员脚踢及用硬物殴打,被分类为“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又称监警会已审阅并同意有关调查结果。
黄碧云 :“有片有真相”都查不到?
前监警会委员、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表示,对于监警会结论表示遗憾,认为“有片有真相”下投诉仍未能成立,质疑监警委员未有尽职、公正作出彻底调查,过去如朱经纬案、七警案,无论影片有否在正面拍摄到滥权的警员,均能作出起诉,不明白是次案件分别在那。
黄碧云指出,对调查结果难以接受,警方一方面指会将事件纪录并通知有关人员作出适当的纪律行动,并透过警队服务质素委员会警诫有关警员不要再犯,另一方面又指未能辨认到涉事的警员,质疑监警会是否有包庇之嫌。
她补充,认为投诉人有机会可推翻结果,监警会亦值得再覆核有关案件,因为有确实事发的时间、地点及影片,监警会出来解释调查结果是影片不足或没有影片作参考证据,以释除公众疑虑,“咁都无问题,以后无人投诉到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