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今年已有6年轻参政者被判监 刑期4周至6年不等

撰文: 李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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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积极参政的梁天琦,因参与2016年2月的旺角骚乱,被裁定暴动罪成,今更被判入狱6年,肯定在未来5年内都不能参选,其政治生涯受到一定打击。事实上,自2014年雨伞运动后,不少泛民的年轻参政者,先后因不同事情而惹上官非,不少更先后被判入狱,单就今年上半年,除梁天琦外,已有最少另5名引人注目的年轻参政者,包括:黄之锋、黄浩铭、吴文远、游蕙祯及梁颂恒先后被判入狱。

梁天琦原是政治新星,却因涉及暴动案,被判囚6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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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7岁的梁天琦,2016年以本民前成员身份参与新界东补选,然而他期间参与了2016年2月8至9日发生的旺角骚乱,并当场被捕。梁之后亦有参与立法会选举,却被选举主任取消其参选资格。至今年1月,梁被控暴动罪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梁虽然脱煽惑暴动罪,但仍有一项暴动罪成,另他早前已承认袭警,被判入狱6年。由于刑期已超过3个月,意未梁在未来5年内,都不能参与任何选举。

游蕙祯放弃上诉,即时服刑。(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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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祯及梁颂恒被判入狱4星期

青年新政成员游蕙祯及梁颂恒,2016年当选成立法会议员,却因为宣誓风波而被取消议员资格,他们更在2016年11月,企图想冲入立法会会议室,并与保安发生碰撞,他俩与三名助理,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上周一(4日)被判入狱4星期。梁颂恒获准保释等候上诉,游蕙祯则放弃上诉,现正在狱中服刑,料于月底出狱。

吴文远因泄露廉署调查冯程淑仪案件,被判入狱4个月。(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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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远已因两案被判囚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近年亦先惹上多宗官非。他于2016年9月4 日,即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在中区向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方向掷三文治,却误中一名随行的总督察。吴去年经审讯后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被判入狱3星期。

另外,吴于前年4至5月期间,在其Facebook中贴文,披露时任民政事务局常务秘书冯程淑仪,疑遭廉署调查,因而被廉署拘控。吴上月被裁定披露受查人士身份罪成,并被判入狱4个月。

吴在两案中均准保释等候上诉,但由于在披露受查人士身份一案,其刑期超过3个月,若他上诉不成功,意味他在未来5年将不能参与任何选举。

黄之锋(右)及黄浩铭(左)分别被判入狱3月及4个半月。(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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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黄浩铭藐视法庭罪成入狱

香港众志黄之锋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014年11月占旺清场期间,因阻执达吏工作,被指藐视法庭,两人均被裁定罪成,今年1月黄浩铭被入狱4月15日,黄之锋则被判入狱3个月。黄之锋即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黄浩铭则未准保释,他早前已刑出狱。

黄浩铭虽已就藐视法庭罪服刑期满,但他仍因2014年6月,立法会就反东北发展拨款讨论时,黄与另多名被告冲击立法会,去年经上诉庭被改判入狱13月,黄浩铭与同案浩已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至今仍在排期中。

黄之锋因藐视法庭被判入狱3月,现仍在等候上诉。(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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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黄之锋在藐视法庭案被判入狱3个月,刚巧未有“过界”,故无论他上诉成功与否,暂都未有影响他继续参选。黄之锋又因涉冲公民广场案,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原被控社会服务令,去年遭上诉庭改判6个月,之后他往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获推翻入狱刑罚,回复原来判刑,但黄之锋在向终院取得保释前,亦曾在狱中服刑约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