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强积金对冲】商会忧年轻员工每10年“搏炒”取长服金
政府早前提出取消强积金对冲的初步构思,商界群起反对。香港各界商会联席会议秘书长沈运龙今日(1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指,取消对冲是“无底深潭”,令商界难以接受。他又指,若员工立心不良,任职至一定年期后“博炒”,便有望取多次长期服务金,对社会不公。
劳顾会雇员代表周小松则指出,雇员需服务约26年,才满足获得长服金或遣散费金额上限条件。他又指,若雇员工作表现不理想,现时雇员条例已可保障雇主权益,强调“博炒”非常见情况。
沈运龙:雇员或“博炒”取长服金
香港各界商会联席会议秘书长沈运龙表示,政府取消对冲方案现时仍有不少地方未解释清楚,若落实会影响劳资双方关系。他举例,若有员工已年届约60岁,已无机会升职,工作能力亦较低,一旦“搏炒”被解雇,便有望取10万多元的长金服务金及遣散费,5年后更可取环游世界,“只做10年已可拎20万元走!”
他又指,若年轻雇员立心不良,每做10年便“搏炒”,他们便可取多次长期服务金,“每10年博一博炒,分分钟收60万元再收39万元,对社会不公平。”
以后或用合约制
沈运龙表示,作为雇主,若取消对冲,以后新聘请的雇员或以合约制代替,增加对雇主的保障。他反问:“到时香港多咗自雇人士,又点样帮到香港经济?”他又指,现时中小企有不少无良雇员,此举可减低风险。他又指,立法不能感情用事,要先堵塞所有漏洞。
周小松:好心寒
劳顾会雇员代表周小松坦言,上述说法相对“心寒”,直言80年代已有长期服务金,当时仍未有强积金对冲出现,当时雇员退休时,雇主亦要付最高长期服务金上限。他又指,雇员在公司工作数十年并非易事,付长期服务金亦是资方的基本责任,若雇员工作表现不理想“博炒”,现时雇员条例已可保障雇主权益,强调“博炒”并非常见现像。
他又指,取消对冲可为雇员带来诱因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公司不会因雇员而辞职而影响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