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父称妻子迫全家向警察说谎 指女童“瘫咗”

撰文: 汤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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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童疑遭母疏忽照顾饿至脑部永久受创并周身伤,其父母亦涉误导警方案,今(4日)在高院续审,控方继续播出女童父的会面录影,显示他初时仍对警方说:“我唔觉得佢(女童)伤势咁犀利㖞。”惟警方给他看女童的照片时,女童父突哽咽道:“睇到啲相真系...真系良心发现……”更称至看到照片才知女童伤势如此重,又称是女童母迫全家统一口供,要说女童迟钝及“瘫咗”。

男被告凌耀忠认无照顾子女。(资料图片)

见女童图片册称良心发现

控方继续播放跟男被告会面录影,片段中警方称要向女童父亲,即本案男被告凌耀忠,展示有关女童的照片册,男被告初时还坚持女童是由他照顾,只说:“我唔觉得佢伤势咁犀利㖞。”又指没有想过带她去求医。

其后,男被告再与警方进行录影时,男被告的情绪明显变得激动,并向警员哽咽说:“睇到啲相真系...真系良心发现……”又称决定要向警员道出真相。

探女童见她没有笑

男被告便说,其实他从没与女童同住,女童一直与女被告同住及照顾,他至看照片才知道女童的伤势如此严重。他又说,女童于2012年已获批了单程证,但女童是从2014年才开始在港定居。

他称,他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期间,曾数度到女被告王荣汶家探望子女,但没有发现女童身上有任何表面伤痕,只是留意到她没有笑,但也未曾在他面前哭,亦未曾对他透露过有不开心事或遭人虐待。

男被告称女被告王荣汶(灰衣者)曾在宾馆迫他承认所有责任。(资料图片)

指女被告迫全家说女童“瘫咗”

男被告又说,知道医院报警之后,女被告曾要他及一对孖女向警方说谎,要他们说女童迟钝及“瘫咗”,女被告又安慰男被告说:“无事嘅,有咩事就成头家散晒”。男被告其后更指出,女童只是“有啲蠢同迟纯,并不是弱智。”

女被告宾馆迫认责任

男被告又说,他早前向警方交出的两页纸告白信,是他与女被告在宾馆避记者时,女被告指示他所写的,女被告并要求他承担所有责任,又说:“好小事啫最多罚钱,就算坐监都唔会坐好耐。”他指女事主更称:“(我有事)啲细路边个睇呀?你又唔识照顾。”

女被告要胁:小心你啲家人

他指女被告又以“小心你啲家人”来要胁他,但男被告又说:“其实佢(女被告)一拖四系好辛苦系事,系我冇凑细路嘅,我对佢地唔住。”男被告之后又称早前与警所说部分内容是真实,例如他确曾与女被告就子女抚养权争吵过。

家姐骂他需讲出真相

男被告又称,他曾向女被告透露警员曾到他家查问,他的母亲对警方说女童并从未住过他们于青衣的单位,若他改称女童一直由照顾,可能会出现问题;惟女被告听后说:“老人家讲野冇人信。”又说:“你系香港男人,要遵守香港法律,唔同啲大陆男人咁,拍拍啰柚就走。”男被告称他因为怕母亲的安危会受威胁,故被迫就范。

惟事后他遭到家姐来电责骂8分钟,姐并要他要向警方提供真实证供,他当时亦想到:“我自己冇X用啰。”

女被告王荣汶(42岁)及男被告凌耀忠(52岁),二人均报称无业。女被告被控一项残暴对待儿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项企图误导相关人员并涉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于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顾她7岁的女儿;两被告同被控于同年7至9月,误导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有关她们女儿的状况。

案件编号: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