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辩方质疑女童母未致电校方 女副校认出乡音
7岁女童疑遭亲母饿至脑受创,其父母亦涉误导社工及医生等案续审,控方传召女童曾就读幼稚园的副校长作供,她指女童曾在该校就读约5个月,写字说话反应无问题,形容女童“几叻”。惟女童却常缺课,后来更退学时,她指女童母曾致电学校,提过她忙于做生意,无暇照顾女儿。辩方律师质疑电话非女童母打出,惟女副校称能认出女童母亲的乡音。
印象女童“几叻”
幼稚园副校长陈运好副校长供称,她在2014年11月5日为女童进行学试,当时女童能够按照她的要求书写自己名字,又能数数目字由1数到10,亦能用简明广东话与她对话。因为女童写字及说话的反应很快,她形容对女童印象:“佢都几叻咁。”是适合读K3的小朋友。
女童在校有食茶点
陈表指,学校每天会为学生提供茶点,茶点的食物每月张贴在校内的公告栏上通知家长;陈称,只要学生不是对食物敏感,一般学校会鼓励学生把茶点完成;女童亦曾在校内进食牛奶面包及餐饱为茶点,未闻女童有发展障碍或厌食问题。
母称忙做生意无暇照顾女儿
陈又将女童在学期间的出勤表呈堂,显示女童在学的5个月内,只有其中1个月的出勤率达15天以上,其余只维持3至5天;而最后上课的一个,她只出席了1天。陈表示,女童母亲,即本案女被告,曾就女童退学的事情致电学校,并指已将女童带返内地让国内的亲戚照顾,又言自己忙于做生意,无暇照顾女童。
凭乡音认出电话中的女被告
女被告人代表大律师盘问时,质疑校方接收到女童家人的电话,并非由女被告的电话,又指平日有其他人接送女童上下课。女副校否认说法,并指除了女被告外,未见过其他人接送女童。此外,因为女被告说广东话时有乡音,故能认凭声音中认出是女被告,陈又称,从未见过男被告凌耀忠。
得知上课才可用学券 女童上课一天
陈副校又说,女被告经常向校方表示会替女童办理退学,她曾温馨提示女被告称,若整个月不上学,便不能使用学券。结果女童于2015年4月上学了一天,女被告之后便为女童退学。
陈说,女童退学当天没有异样。她事后才透过报纸获悉女童的情况,并和校长及班主任开会商讨过事情,期间尽量不让其他老师知情。
班主任认出女被告接送女童上学
女童的班主任谭彩玉今日亦有出庭供称,她认出女被告说是接送女童的人,只要女童有上课日子便会看到女被告出没。聆讯本周三继续。
女被告王荣汶(42岁)及男被告凌耀忠(52岁),二人均报称无业,领综援为生。女被告被控一项残暴对待儿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项企图误导相关人员并涉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于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顾她7岁的女儿;两被告同被控于同年7至9月,误导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有关她们女儿的状况。
案件编号: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