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文件】从唐英年烧到梁振英 揭示港高官以信托隐藏利益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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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卷全球的巴拿马解密文件,揭露政商界利用规管较宽松的离岸注册公司,隐藏资产及避税。《香港01》在这批多达1,150万份文件中,发现香港的政商界人士也牵连其中,包括曾官至第二把交椅的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他将没有申报的离岸BVI公司,注入家族基金,自己却是资产受益人。
事件突显两个问题,高官将BVI业务隐藏在公众视线外,亦没有按机制申报,这种做法有利益冲突之嫌。同样情况亦出现在现任特首梁振英身上。虽然今次巴拿马文件中未有梁振英BVI公司的资料,但他在上任特首申报时,将BVI公司注入信托的形式,而受益人则是他枕边的妻子唐青仪,跟唐英年做法可谓如出一辙。至于梁振英BVI公司从事什么业务?持有哪些资产?谁是梁的商业伙伴?公众亦蒙在鼓里。
有立法会议员批评,以信托方式申报资产可隐藏利益,不符公众对官员行为操守的期望,应该将BVI公司有关资料如实披露,才更能避免官员出现利益冲突。

唐英年与梁振英同样将个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注入信托之内,从而避过详列持有公司的名称,做法备受批评。(资料图片)

唐英年02年无报一BVI公司

《香港01》从巴拿马解密文件发现,1997年7月唐英年与永泰地产主席郑维志透过巴拿马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Mossack Fonseca & Co.)成立Fair Alliance Investment Limited(Fair Alliance),二人各持一半股权,仅唐郑二人出任董事。1998年唐申报Fair Alliance是位于赤𫚭角机场的香港商用航空中心的Investment Vehicle(意思是投资工具)。

【唐英年瞒报离岸公司 违局长申报机制】

巴拿马文件显示,唐英年与郑维志于1997年共同成立离岸公司Fair Alliance,但唐于担任官员期间,却未有申报公司利益。

梁振英亦将BVI公司注入信托

事件揭发有高官以信托形式申报,从而避过详列手上持有的公司。其实,唐当年的特首选战对头人、现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申报声明亦“依样画葫芦”,梁同样藉申报信托基金,隐藏自己拥有实益之公司的名称。

【巴拿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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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被质疑漏报

拥有律师及会计师资格、专长税务工作的立法会议员梁继昌形容,梁的申报比唐聪明,但其实都是漏报。他指出申报制度的原意是要求公职人员公布自己拥有的实际利益,方便公众监察,但现时梁振英却只申报信托公司,避过申报该信托持有的其他子公司名称,行为有如将珍贵的物件放入信封内,然后对外宣称自己只拥有一个信封,有愚弄公众之嫌。

专长税务工作的立法会议员梁继昌认为,梁振英的申报虽比唐英年聪明,但其实都是漏报。(资料图片)

梁继昌又质疑梁振英的申报声明是“语言伪术”,梁振英只于声明中提及太太是信托受益人,却未有明确提及自己是不是受益人,因此不排除他本身已是受益人,又或者太太另签一份信托文件,将受益人转移到梁振英名下。

其次,虽然声明中称已委托独立执业会计师作信托人,但未交代信托人会否听令于受益人,亦即梁振英太太,此举仍未能完全释除公众疑虑。

特首办回复《香港01》查询时称行政长官已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就须登记的利益作出申报,并供公众查阅。

《香港01》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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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亦认为梁振英将公司放入信托做法,令公众无法得知该公司及子公司的性质亦难以接受。她认为香港应引入欧美的做法,高官应将公司注入保密信托(blind trust),受托人不但完全独立,高官不能指示受托人,甚至受托人如何投资高官亦不能知悉。“保密信托是将公司交给独立人士去管,高官不知投资亦不知赚蚀,变相不用经常担心自己的钱,从而减低利益冲突。”她又认为,官员亦应将BVI公司资料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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