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文件】申报制度的阳光 能照亮离岸的阴暗吗?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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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文件揭露各地不少官员持有隐蔽度极高的离岸公司,公众单凭一纸申报表,难以监察这群掌管公权力权杖的仆人。2013年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被指于新界东北囤地,怯于公众压力,才承认家族透过3间离岸公司持有农地权益,却拒绝交代公司业务及股权;2014年,特首办主任邱腾华被传媒揭发后,亦承认妻子于他任环境局长期间,拥有一间英属处女岛(BVI)公司股权,该公司主要用作投资股票和债券,但称妻子无参与投资决定。层出不穷的丑闻,令人忧虑单靠申报制度的阳光,能照亮离岸公司隐藏的财权黑幕吗?

申报可确保官员承担责任

“申报制度的优点,在于官员须自行承担因漏报产生的道德责任。”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主任马岳说,没有人比官员自身更清楚自己拥有的财产,因此一旦被发现漏报,官员难以推卸责任。然而,他指出现时香港政府没有抽查申报册的机制,官员申报后便没有部门再查证,最后只能靠公众及传媒挖出漏报丑闻。

他又称,区议会作为民意代表,申报制度亦十分宽松,例如有区议员只在申报册填上“于某区持有一块土地”,公众根本不知道土地位置及大小,难以监督其决策背后会否有利益冲突。

马岳表示,香港政府没有抽查申报册的机制,官员申报后便没有部门再查证。(资料图片)

曾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亦批评香港申报制度不理想。他举例行政会议现时只要求官员申报持有多于1%的实益股份,但不少上市公司股权即使不足1%已价值逾亿元,持有逾亿元利益却不用申报,明显不合理。

申报机制只是反贪一环

言则是否只需收紧申报制度,并补足上述制度漏洞就可?二人均说难以一概而论。马岳认为单说申报“愈严愈好”并无意义,“不可能几毫子都申报。”申报制度松紧的界线,取决于公众观感及要求,当中并无客观标准;林卓廷亦指不应过于简化问题,公务员除遵守申报条文,条文以外公务员亦应自觉处理好公众观感,例如当自己职权与感情要好的“契仔”有利益冲突时,他们亦应自觉申报避席。此外,二人又异口同声强调,申报机制只是反贪制度其中一环,“关键是Checks and Balances(权力制衡)的问题”。

【巴拿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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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香港分行。(资料图片)

从政者应面对公众严厉监察

有意见认为,香港作为商业城市,申报制度太严谨会窒碍商界精英加入政界。马岳却认为负责政治决策的人,愈少既得利益愈理想,他反指:“这是从政者Day one就该考虑!”他批评如陈茂波本身有囤地,根本不适合担任发展局局长。林卓廷亦谓:“做得公职,面对严厉密监察是应分,这是个人承担!”

现时梁振英、昔日唐英年,同样涉嫌违反申报规定,但就算有议员多次直斥,至今仍未纠正。申报的是最高层官员,就算下属发现申报不符规定或有遗漏,又有多少人会发还,要求上司再报?总括而言,要照亮离岸公司隐藏的财权黑幕,光源不能只靠申报制度,还要诸多制度配合。制度以外,紧握权杖的官员本身是正大光明,还是阴阳两面?他们要为公众提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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