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上年度接逾四千宗投诉 房屋署投诉最多“封王”
撰文: 罗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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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为市民提供一个申诉途径。申诉专员公署今日(9日)回应立法会书面提问时指,2017/18年度(截至今年2月)完成处理4404宗个案。在众多政府部门或机构当中,涉及房屋署的投诉个案数目最多,达572宗,当中发现有缺失或不足之处的个案为25宗。
机构缺失个案占整体近一成半
申诉专员公署指,2017/18年度(截至2018年2月)完成处理共4404宗个案。当中1893宗由于受公署职权范围或条例所限,经评审后已经终结,其余的2511宗个案则以查讯、全面调查或调解方式跟进。在已跟进并终结的个案中,公署在354宗发现所涉机构有缺失或不足之处,占整体投诉数字的14.1%。
在众多政府部门或机构中,房屋署被投诉得最多,过去一个年度达572宗,公署已跟进并终结的个案达403宗,当中25宗个案列为发现有缺失或不足之处。第二个被投诉得最多的部门为食物环境卫生署,过去一年投诉个案累积456宗。
如果要数被投诉最少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政府化验所、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知识产权署、立法会秘书署、库务署在过去一年最少人投诉,全部分别只录得一宗投诉。
另外,不在申诉专员公署职权范围内或受条文所限不得调查的投诉个案,2016至2017年度公署在十个工作天内回复的比率为97.3%、11至15个工作天内回复的比率为2.6%、15个工作天后回复的比率为0.1%。
公署指,检讨及完善处理个案的程序,是公署的恒常工作。在2018至19年度,公署会继续致力推广以调解方式处理一些不涉及行政失当或情况只属轻微的个案,让个案能够更快捷、更直接地获得圆满解决,从而腾出多些现有资源进行主动调查,以及就较繁复的投诉个案展开全面调查。